第三章 戒石鉴镜(第8/15页)
曹锟贿选的丑恶行径激起了公愤。全国各地纷纷举行抗议集会和示威游行。孙中山指出,曹锟的贿选,是“文明之国家所认为奇耻大辱者也”。民众舆论咒骂曹锟为“贿选总统”,受贿议员为“猪仔议员”,国会为“猪仔国会”。终于,在人民的唾骂声中,曹锟只当了短短一年总统,就被冯玉祥发动的“北京政变”赶下了台。
北洋政府出于维护自身统治的需要,在反贪腐的制度建设、政治措施和实际行动中,都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在这个社会大转型时期,民国总统的独裁权力却不断增强。虽有国会的存在,但自袁世凯起,面对历任军阀总统刻意构架的体制所形成的绝对权力,没有任何外部力量能够对其有所约束。越是独裁专断,权力越是集中,越是注定了民国时期的反贪污腐败患上了“重症肌无力”——一种慢性的自身免疫系统疾病。开始还重拳出击,气势磅礴,接下来也还有那么一些力度,直到渐渐疲软,任由中西腐败手段相融合而无能为力。
民国反腐“肌无力”(下)
蒋介石于1928年5月率百万大军进行二次北伐。6月,在皇姑屯的升腾烈焰中,奉系军阀首领张作霖伤重不治。两天后,北伐军占领北京城,统治中国16年的北洋政府,就这样退出了历史舞台。
其实早在一年前,蒋介石就在南京建立了国民政府。为了长治久安,这个自诩继承了孙中山衣钵的中年人,信誓旦旦地号称要将反腐进行到底。那么,这个打着“国民”旗号的新政权,果真是像它自我标榜的那样清廉,还是继续民国反腐“重症肌无力”的梦魇?
反贪机制看上去很美
1928年3月17日,一个春和景明的周末。这一天,蒋介石“五时半起床,往军官团及军官学校巡查,散漫腐败情形不胜悲愤!”直到晚饭后“薄暮游乡,携三妹同行,兴焉”。他的心情如经历了过山车一般的起伏。临睡前,蒋介石在日记结尾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如何能作育人材,激励士风,使其热心勇敢,廉洁奉公也”?
这是蒋介石执掌党国大权并不太久的时候写下的日记,可以看出,他对腐败散漫的愤慨与失望,欲寻良方加以整治。事实上,此时国民政府的贪腐情形还远远没有发展到后来不可收拾的地步。
蒋介石命令手下大小“文胆”,抓紧制定各项反贪腐制度。从《中华民国刑法》《国民政府组织法》,到《国民政府监察院组织法》《惩治贪污条例》,不仅对反贪污腐化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还拟出了相应的惩罚措施。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整套审计监察机构,而行政监察反贪部门的设置更是完备得出奇,诸多惩戒委员会分类之明细也令人咋舌。反贪机制则逐步发展为弹劾权、调查权、纠举权、建议权、纠正权、同意权和监视权。监察、反贪、惩戒职权齐备,蒋介石不可谓不用心。
然而,制度层面的条文规定和相关机构的全面设置并不是反贪腐的保险箱。南京国民政府的反贪制度建设,同样经历了一个由强力建设、趋于完备到作用日渐减弱直至名存实亡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从上到下对反贪的执行力度由强转弱,反贪机构的设置最后只能流于形式,反被当局者、执权者践踏、破坏,位高名赫的监察官、检察官沦为只抓“小鱼虾”的“病猫”。
大发国难财的丑恶
抗日军兴,尤其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抗战的重要性得到美英等国的肯定,重庆国民政府的国际地位得以提高,国际援华物资开始不断地运往中国。然而,抗战物资的不断集中,却点燃了贪财者的欲望。从政府官员到部队将领,看到缺少监管的财物从手中经过,心底难填的欲壑张开了大口,他们中的许多人一次次地把这些本该用来挽救民族危亡和同胞生命的财富占为己有,大发国难财。蒋介石对这些大大小小的贪腐案心知肚明,在不同场合痛斥这是国家纲纪的败坏,是道德良心的泯灭。尽管他施以严刑峻法和军法审判两手,也无济于事。
当时,大发国难财的渠道除了物资、黄金和外汇,还有发行公债。官僚豪门及政府高官往往借派售公债、发行储蓄券及举借外债之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大手笔地贪污。仅1942年一年,国民政府就发行了4种内债,一笔储蓄券,还争取了大量的外国贷款,最大的两笔是美国提供的5亿美元和英国提供的5000万英镑贷款,这也引发了抗战时期著名的美金公债案。
1942年,中国抗战进入最为艰难的时期,美国向中国政府提供了5亿美元贷款,试图以此提振中国军队的士气,牵制日军,减轻美军在太平洋战场上的压力。财政部长孔祥熙制定了使用计划,以3亿美元向美国购买黄金存于美国,以1亿美元发行“美金节约建国储蓄券”,1亿美元作为“同盟胜利美金公债”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