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纳斯艳惊伊尔城[1](第7/13页)
说着,他从小指的第一节上脱下一个镶着钻石的大戒指,戒指制作成两手紧握着的形状。我觉得这是很有诗意的象征。戒指的做工很古老,但据我判断,为了把钻石镶嵌上去,戒指是经过加工的。戒指的内侧,刻有一行哥特体的文字“Sempr’ab ti”,意即:永远和你在一起。
“这戒指很漂亮,”我对主人家的少爷说,“但镶了这些钻石,反倒有失原来的风韵。”
“嗨!镶了钻石就更好看了,”他微笑着回应说,“上面的钻石值一千二百法郎。戒指是家母送给我的,是传家宝,年代很久远了……是骑士时代的珍品。我祖母戴过,而我祖母又是从她祖母那里继承下来的。天知道它是什么时代打造出来的。”
“按照巴黎的习惯,”我对他说,“结婚只送一只普普通通的戒指。通常是用两种不同的金属制成的,例如黄金与白金。瞧,您这只手指上戴的戒指就很合适,而您的那一只戒指,既镶了一些钻石,又有两手紧握的浮雕,显得有些笨重,戴上它就可能没法戴手套了。”
“噢!让我未来的夫人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好了。我相信,她得到这只戒指一定会很高兴。手指上戴着一千二百法郎,总是件美滋滋的事吧。至于我这枚普通的小戒指嘛,”他得意洋洋地看着手指上朴素无华的那一只,继续说道,“这戒指是一个狂欢节的最后—天,一个女人在巴黎送给我的。啊,两年前,我在巴黎玩得可真痛快!那里才是纵情享受的地方……” 说完,他不胜眷恋地叹了口气。
这一天,大家都应该到普伊加里去,在女方家里吃晚饭。我们登上了四轮马车,驶向离伊尔城约六公里的新娘家的府邸。我作为新郎家的朋友被介绍给女方家庭并受到了欢迎。这顿晚饭与饭后的闲谈,我且略去不表,反正我很少开口。阿尔封斯坐在他未婚妻旁边,每隔一刻钟便凑到她耳边说几句话。而她呢,她很少抬起眼皮,每当未婚夫跟她说话时,她便羞得满面通红,不过,回答得却大方得体。
普伊加里小姐芳龄十八,身材苗条婀娜,与未婚夫的魁梧强壮、骨架粗大恰成对照。她不仅长得美貌,且柔媚迷人;谈吐应对亦自然大方,深得我的欣赏,而她的娇柔之中又略带狡黠,则使我不禁联想到我的主人所发掘的那尊维纳斯雕像。我内心里对两者稍做比较,觉得我们之所以不能不承认维纳斯雕像更胜一筹,其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否就在于那尊雕像有一种母老虎的表情呢?因为力,即使是邪恶情欲中的力,往往也能引起我们的惊讶之情与不由自主的赞美。
“多么可惜呀,”我在离开普伊加里时这样想道,“这么一个可意的美人儿,偏偏生在这富贵之家,她丰厚的嫁妆就成为了追求者垂涎三尺的目标,而这个追求者根本就配不上她。”
在回伊尔城的路上,我不知对德·佩莱赫拉德夫人说些什么是好,只觉得应该说那么几句,于是,我高声说道:
“怎么,夫人,你们居然选了一个星期五举行婚礼,我们巴黎人比你们讲迷信,没有人敢在这样的日子娶亲。”
“我的上帝!别提这事了,”夫人对我说,“如果由我来做主,我肯定会选另一个日子,但佩莱赫拉德执意如此,我只好依他。这事弄得我心神不宁。会不会发生什么不幸的事呢?这种迷信肯定有它的道理,否则,为什么大家都忌讳星期五呢?”
对此,德·佩莱赫拉德先生却高声嚷嚷道:
“星期五!那是维纳斯的日子[25],正是喜结良缘的吉日!我亲爱的同行,您瞧,我心里只有我的维纳斯。我以人格担保,正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了星期五。如果您同意的话,明天,在举行婚礼之前,咱们为她举行一个小规模的祭祀,拿两只野鸽做祭品,另外,如果还能在什么地方弄到一些香火的话……”
“呸!佩莱赫拉德!” 他的妻子怒气冲冲打断了他的话,“给一个神像上香火,简直就岂有此理,附近的邻里乡亲会怎么说我们呢?”
佩莱赫拉德先生在兴头上说得更起劲:“至少,得让我在维纳斯雕像的头上戴一顶用玫瑰与百合编制的花冠吧!” 说着,他引证了一句拉丁文的诗:
大把大把地撒百合花吧[26]
然后,又有针对性地发表时评,说:“先生,您看,宪章只是一纸空文,我们根本就没有任何信仰自由。”[27]
第二天,婚庆活动按计划是这么安排的:上午十点整,大家准备停当,衣着整齐,吃了巧克力之后,乘马车去到普伊加里。婚姻注册手续在乡政府办理完毕,宗教仪式则在别墅的小教堂举行。接着是午宴。午宴之后,大家自由活动直到晚上七点。然后,回到伊尔城佩莱赫拉德先生的府第,两个家庭的成员欢聚在一起共进晚餐,以后的活动,均顺其自然,因为不能跳舞,大家自然就尽可能要在餐桌上多享用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