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躲闪重拳(第10/26页)

“那孩子,”医生在驾车回家的路上说,“那孩子也是个优秀赛手。但当他们把他拖到角落里去时,不得不告诉他比赛结束了。那孩子已经退到角落里去了,但还是不明白他是怎么被打中的。”

沉浸在胜利之中,沉浸在那最后一拳的神奇与狂喜之中,沉浸在甜美泛滥的狂喜之中,这种公开发泄的方式,不仅使他手下败将而且也使他自己惊讶。科尔曼一边在脑子里再现比赛场景,一边说——几乎像是在睡梦中嗫嚅,而不是在汽车里大声讲话——“我想我太快了,他来不及招架,医生。”

“没错,太快了。当然太快了。我知道你快。但又非常强壮。那是你挥出的最棒的钩拳,西尔基。我的孩子,你对他来说太强大了。”

是吗?真的强大?

他还是去了霍华德。如果不去,他父亲会——光用言辞,光用英语——杀了他。西尔克先生早就设想好了一切:科尔曼进霍华德,从医,在那儿遇见一个正派黑人家庭出身的浅色皮肤的女孩,结婚,成家,生儿育女,再将他们送入霍华德。在全黑人的霍华德,科尔曼智力和相貌上的巨大优势必将迅速送他进入黑人社会的最高阶层,使他成为大家永远景仰的人物。然而在他进入霍华德的第一个星期里,当他兴高采烈地和同室,一个律师的儿子,在周六外出参观华盛顿纪念碑,停在沃尔沃买热狗时,他却被叫做黑鬼。他的第一次。他们不肯卖给他热狗。在华盛顿市中心的沃尔沃买热狗遭拒绝,出门被人叫做黑鬼,其结果并不能像他在赛场上那样,很容易地就将自己从情绪中超脱出来。在东奥兰治中学他身为班级致告别辞的代表,在种族隔离的南方只不过是另一个黑鬼。在种族隔离的南方,不存在个体身份,即使对他和他的同室也不例外。绝不允许这类细微的差别存在,其撞击力是可怕的。黑鬼——指的是他。

当然,即使是在东奥兰治他也没能逃过略微客气一点的、将他家以及小小的黑人社区与其他东奥兰治在社交方面分隔的排斥形式——一切都源自他父亲称之为这个国家的“恐黑症”。而且他也知道,他父亲为宾州铁路公司工作,不得不在餐车里忍受侮辱和公司的歧视,不论加不加入工会,这远非科尔曼这名东奥兰治孩子所能想象的,况且他的皮肤浅到黑人不能再浅的程度,天性开朗、热情、机敏,又碰巧是体育明星和全优生。他常看见父亲因为工作不顺心,下班回家后尽可能找事做以免发作。对那些不顺心的事,如果他想继续干下去,就只好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地说:“是,先生。”浅肤色黑人受到的待遇要好些的说法并不一定是真的。“每当一个白人跟你打交道时,”他父亲总是告诫他家人,“不论他意图有多善良,他总会以为存在着智力低下的问题。即使不直接用言词,他也会用面部表情,用语气,以他的不耐烦,甚至相反,以他的忍耐力,以他美妙的人道的表现跟你谈话,仿佛你是个白痴,而倘若你不是,他就会非常惊讶。”“出了什么事,爸?”科尔曼会问。但,出自于厌恶,同样出自于骄傲,他父亲极少明说。对他们点出要害以达到教育的目的就足够了。“所发生的事,”科尔曼母亲会解释,“你父亲认为重复一遍都有失他的身份。”

在东奥兰治中学,有的教师表现出科尔曼感觉得到的偏心,他们对他的肯定与他们慷慨施予聪明白人孩子的赞赏相比,是有偏差的,但并没有达到阻挠他实现目标的程度。不论他遇到什么轻视或障碍,他都以跨越低栏的方式加以克服。即使只是为了假装坚不可摧,他也会将事态轻描淡写地打发过去,而别人,比如瓦特,就做不到或不愿那么做。瓦特是大学足球队员,功课上乘,作为黑人,皮肤并不比科尔曼略深些许,但他总显出愤世嫉俗的样子。比方说,当他没被请进一个白人孩子的家门,而被迫等在门外时,当他没受到邀请参加一个他傻里傻气地当成好友的白人队员生日派对时,和他分住一间卧室的科尔曼就会接连几个月听他唠叨不停。当瓦特在三角学没得到他该得的A时,他直接跑到教师面前,站在那儿,冲着那人的白脸皮说:“我认为你犯了个错误。”当教师查看记分册,又看过瓦特卷子上的分数后,回来找到瓦特,在承认错误的同时,还厚着面皮说:“我不相信你的分数有那么高。”只有在说了这句话后才把B改成A。科尔曼连做梦都不会想到请老师改分数,他也从来没认为有这个必要——或许因为他不具备瓦特怒发冲冠的倔强,或许因为他很幸运,或许因为他更聪明,在功课上出类拔萃不用下瓦特那么大的工夫,首先是因为他得了A。七年级时,他没被邀请参加一个白人朋友的生日派对(而那孩子就住在街尽头拐角处的公寓里,公寓管理人的小白人儿子,从幼儿园起就和科尔曼同出同进),科尔曼没有把那当做白人的歧视——在最初一阵莫名其妙之后,他把那看做迪基·瓦特金愚蠢父母对他的排斥。当他教奇斯纳医生的班级时,他知道有孩子讨厌他,不喜欢被他碰上,或沾上他的汗水,偶尔会有个孩子退出——再一次,又是因为父母不愿要孩子接受来自一个有色人种孩子在拳击或在任何方面的指导。然而,不像瓦特,瓦特对任何轻慢都耿耿于怀,科尔曼却最终能设法忘记,一笔勾销,或决定做出不计前嫌的样子。曾经有过一个白人田径运动员在车祸中受重伤,队员们争先恐后到他家献血,科尔曼也是其中之一,然而他的血却是那家人没有接受的。他们对他表示感谢,告诉他他们已有了足够的血,但他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不,并不是因为他不了解情况。他太机灵,不可能不明白。他跟许多纽瓦克白人运动员在田径赛上竞争:从巴林格来的意大利人,从东区来的波兰人,从中环来的爱尔兰人,从威克瓦西来的犹太人。他看见了,他听到了——他偷听到了。科尔曼明白身边发生的事,但他同样知道此刻没有在身边发生的事,然而那却是他生活的核心。他父母的护佑,他六英尺两英寸半哥哥的保护,他自己内在的自信,他快乐的魅力,他跑步的本领(“奥兰治最快的孩子”),甚至别人有时无法给他定位的肤色——所有这一切加在一起使得科尔曼忍受了瓦特不能忍受的侮辱。另外还有性格的差异:瓦特就是瓦特,绝对是瓦特,而科尔曼绝对不是瓦特。也许没有比这更能解释他们不同的反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