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26/30页)

“你怎么来的?谁带你来的?”

现在她镇定地看着他,但没有回答。

他能感觉到塞丝和丹芙两人都后退了,收缩腹肌,放出黏糊糊的蛛网来相互触摸。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逼她一下。

“我问你是谁带你来这儿的?”

“我走来的,”她说,“好长、好长、好长、好长的一条路。没人带我。没人帮我。”

“你穿着新鞋。你要是走了这么长的路,怎么从鞋子上看不出来?”

“保罗·D,别再挑她毛病了。”

“我想知道。”他说道,把刀把像根旗杆似的攥在手中。

“我拿了鞋子!我拿了裙子!这鞋带系不上!”她叫嚷着,那样恶毒地瞪了他一眼,丹芙不禁轻轻去摸她的胳膊。

“我来教你,”丹芙说,“怎么系鞋带。”她得到了宠儿投来的一笑作为奖赏。

保罗·D觉得,他刚抓住一条银亮亮的大鱼的尾巴,就让它从手边滑脱了。此刻它又游进黑暗的水中,隐没了,然而闪闪的鱼鳞标出了它的航线。可是她的光芒如果不是为他,又是为谁而发的呢?他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个不是为了某个特定的人容光焕发,而只是泛泛地展示一番。凭他的经验而论,总是先有了焦点,周围才现出光芒。就说“三十英里女人”吧,同他一起在沟里等待的时候,简直迟钝得冒烟,可西克索一到,她就成了星光。他还从未发现自己搞错过。他头一眼看见塞丝的湿腿时就是这种情形,否则他那天绝不会鲁莽得去把她拥在怀中,对着她的脊背柔声软语。

这个无家无亲的姑娘宠儿,可真是出类拔萃,尽管把二十年来遇见的黑人琢磨个遍,他都不能准确地说出为什么。战前、战后以及战争期间,他见过许多黑奴,晕眩、饥饿、疲倦或者贫乏到了如此严重的地步,让他们重新唤起记忆或说出任何事情都是个奇迹。像他一样,他们躺在山洞里,与猫头鹰争食;像他一样,他们偷猪食吃;像他一样,他们白天睡在树上,夜里赶路;像他一样,他们把身子埋进泥浆,跳到井里,躲开管理员、袭击者、刽子手、退役兵、山民、武装队和寻欢作乐的人们。有一次,他遇到一个大约十四岁的黑孩子独自在林子里生活,他说他不记得在别处住过。他见过一个糊里糊涂的黑女人被抓起来绞死,因为她偷了几只鸭子,误以为它们是她自己的婴儿。

挪。走。跑。藏。偷。然后不停地前进。只有一次,他有可能待在一个地方——和一个女人,或者说和一个家在一起——超过几个月的时间。那唯一的一次差不多有两年,是同那个特拉华的女织工一起度过的。特拉华是肯塔基州普拉斯基县以外对待黑人最野蛮的地方,当然,佐治亚的监狱营地就甭提了。

同所有这些黑人相比,宠儿大不一样。她的光芒,她的新鞋,都令他烦恼。也许只是他没有烦扰她的事实令他烦恼。要么就是巧合。她现身了,而且恰好发生在那天,塞丝和他结束了争吵,一起在公共活动中玩得很开心——好像一家人似的。可以这么说,丹芙已经回心转意;塞丝在开心地笑;他得到了许诺,会有一份固定的工作;一百二十四号驱净了鬼魂。已经开始像一种生活了。可是他妈的!一个能喝水的女人病倒了,被带进屋来,康复了,然后就再没挪过地方。

他想把她撵走,可是塞丝让她进来了,他又无权把她赶出一所不属于他的房子。打败一个鬼是一码事,可把一个无助的黑人姑娘扔到三K党魔爪下的地方去,则完全是另一码事。那恶龙在俄亥俄随心所欲地游弋,极度渴求黑人的血,否则就无法生存。

坐在饭桌旁,嚼着饭后的金雀花草,保罗·D决定安顿她。同城里的黑人们商量一下,给她找个地方住。

他刚刚有了这个念头,宠儿就被自己从面包布丁里挑出来的一颗葡萄干噎住了。她向后倒去,摔出椅子,掐着脖子翻来滚去。塞丝去捶她的背,丹芙将她的手从脖子上掰开。宠儿趴在地上,一边呕吐,一边艰难地捯气。

等到她平静下来,丹芙擦去了秽物。宠儿说道:“现在去睡吧。”

“到我屋里来,”丹芙说,“我会在上边好好看着你的。”

没有比这更好的时机了。丹芙为了设法让宠儿和她合住一室,都快急疯了。睡在她上铺并不容易,得担心着她是否还会犯病、长睡不醒,或者(上帝保佑,千万可别这样)下床漫步出院,像她漫步进来时那样。她们在那里可以更加随便地说话:在夜里,当塞丝和保罗·D睡着以后;或是白天,在他们俩都没到家的时候。甜蜜、荒唐的谈话里充满了没说完的话、白日梦和远比理解更令人激动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