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14/30页)

她在树丛中择径而行,又回头向塞丝喊道:“你想怎么办,就躺在那儿下崽吗?”

“我起不来了。”塞丝说。

“什么?”她站住了,转身去听。

“我说我起不来了。”

爱弥举起胳膊横在鼻梁上面,慢慢走回塞丝躺着的地方。“那边有间房子。”她说。

“房子?”

“嗯——我路过的。不是一般的住人的房子。算个披屋(一种单坡屋顶的小房子。)吧。”

“有多远?”

“有区别吗?你若是在这儿过夜,蛇会来咬你的。”

“它爱来就来吧。我站都站不起来,更别说走路了;上帝可怜我,小姐,我根本爬不动。”

“你当然行,露。来吧。”爱弥说道,然后甩了甩够五个脑袋用的头发,朝小道走去。

于是塞丝爬着,爱弥在旁边走;如果她想歇会儿,爱弥也停下来,再说一点波士顿、天鹅绒和好吃的东西。她的声音好像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说呀说呀说个不停,那只小羚羊就一直安静地吃草。在塞丝痛苦地爬向棚屋的整个过程中,它一下都没动。

她们到达的时候,塞丝已经体无完肤,只有包头发的布没被碰坏。她血淋淋的膝盖以下根本没有知觉;她的乳房成了两个插满缝衣针的软垫。是那充满天鹅绒、波士顿和好吃的东西的声音一直激励着她,使她觉得,她到底并不只是那个六个月婴儿弥留之际的爬行的墓地。

披屋里满是树叶,爱弥把它们堆成一堆,让塞丝躺上去;然后她找来几块石头,又铺上些树叶给塞丝垫脚,一边说道:“我知道有一个女人,让人把肿得不像样的两只脚给截掉了。”她装成锯东西的样子,用手掌在塞丝的脚踝上比画:“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

“我以前身量挺好的。胳膊什么的,都挺好看。你想不到,是吧?那是他们把我关进地窖之前。那回我在比佛河上钓鱼来着。比佛河里的鲇鱼像鸡肉一样好吃。我正在那儿钓鱼呢,一个黑鬼从我身边漂了过去。我不喜欢淹死的人,你呢?你的脚让我又想起了他。全都肿起来了。”

然后她来了个绝活儿:提起塞丝的腿脚按摩,疼得她哭出了咸涩的眼泪。“现在该疼了,”爱弥说,“所有死的东西活过来时都会疼的。”

永恒的真理,丹芙想道。也许用袖子绕着妈妈腰身的白裙子是痛苦的。倘若如此,这可能意味着那小鬼魂有计划。她打开门,这时塞丝正要离开起居室。

“我看见一条白裙子搂着你。”丹芙说。

“白的?也许是我的睡裙。给我形容一下。”

“有个高领。一大堆扣子从背上扣下来。”

“扣子。那么说,不是我的睡裙。我的衣裳都不带扣子。”

“贝比奶奶有吗?”

塞丝摇摇头。“她扣不上扣子。连鞋带都系不上。还有什么?”

“后面有个鼓包。在屁股上。”

“裙撑?有个裙撑?”

“我不知道那叫什么。”

“有点掐腰吗?就在后腰下边?”

“呃,对。”

“一个阔太太的裙子。绸子的?”

“好像是棉布的。”

“可能是莱尔线。白棉莱尔线。你说它搂着我?怎么回事?”

“像你。它看上去就像是你。你祷告时就跪在你旁边。它的胳膊绕着你的腰。”

“啊,我的天。”

“你为什么祷告,太太?”

“不为什么。我已经不再祷告了。我只是说话。”

“那你说什么呢?”

“你不会懂的,宝贝。”

“不,我懂。”

“我在说时间。对于我来说,时间太难以信任了。有些东西去了,一去不回头。有些东西却偏偏留下来。我曾经觉得那是我重现的记忆。你听着。有些东西你会忘记。有些东西你永远也忘不了。可是不然。地点,地点始终存在。如果一座房子烧毁,它就没了,但是那个地点——它的模样——会留下来,不仅留在我重现的记忆里,而且就存在于这世界上。我的记忆是幅画,漂浮在我的脑海之外。我的意思是,即使我不去想它,即使我死了,关于我的所做、所知、所见的那幅画还存在。还在它原来发生的地点。”

“别人看得见吗?”丹芙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