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16/30页)
躺在他身边听着他的呼吸,她想不清楚,所以她小心翼翼地、小心翼翼地下了床。
跪在她常去说话和思考的起居室里,塞丝豁然开朗,明白了为什么贝比·萨格斯那样迫切地渴求色彩。屋里没有任何颜色,只有被子上的两块橙色补丁,使得颜色的匮乏更为怵目惊心。房间的墙壁是石板色的,地板是土黄色的,木头碗柜就是它本来的颜色,窗帘是白色的,而主要角色,铁床上铺的被子,是由蓝色的哔叽碎块和黑色、棕色、灰色的呢绒碎块拼成的——节俭与朴素所能允许的所有晦暗和柔和的色调。在这素净的背景上,两块橙色的补丁显得野性十足——好像伤口里的勃勃生气。
塞丝看看自己的手,又看看两只深绿色的袖子,心想,房子里的颜色少得多么可怜,而她并未像贝比那样惦念它们,又是多么不可思议。故意的,她暗道,肯定是故意的,因为她女儿墓石上的粉红颗粒是她记得的最后一样颜色。从那以后,她就变得像母鸡一样色盲了。每天清晨她负责做水果排、土豆和蔬菜,厨子做汤、肉和其他所有。她却没有任何印象,告诉自己她记住过一只嫩苹果或者一个黄南瓜。每个黎明她都看到曙光,却从未辨认或留心过它的色彩。这不大对头。仿佛有一天她看见了红色的婴儿的血,另一天看见了粉红色的墓石的颗粒,色彩就到此为止了。
时时刻刻有强烈的感情占据着一百二十四号,也许她对任何一种丧失都无动于衷了。有一个时期,她每天早晚都要眺望田野,找自己的儿子。她站在敞开的窗前,不理会苍蝇,头偏向左肩,眼睛却往右搜寻他们。路上的云影,一个老妇,一只没拴绳子、啃食荆棘的迷途山羊——每一个乍看上去都像霍华德——不,像巴格勒。渐渐地她不再找了,他们十三岁的脸完全模糊成儿时的模样,只在她的睡梦中出现。她的梦在一百二十四号外面随心所欲地漫游。她有时在美丽的树上看见他们,他们的小腿在叶子中间隐约可见。有时他们嘻嘻哈哈地沿着铁轨奔跑,显然是笑得太响了才听不见她的叫声,所以他们从不回头。等她醒来,房子又扑面而至:苏打饼干碎末曾经在旁边排成一行的那扇门;她的小女儿喜欢爬的白楼梯;过去贝比·萨格斯补鞋的那个角落——现在冷藏室里还有一堆鞋呢;炉子上烫伤了丹芙手指的那个位置。当然,还有房子本身的怨毒。再容不下别的什么东西、别的什么人了,直到保罗·D到来,打乱这个地方,腾出空间,撵走它,把它赶到别处,然后他自己占据了腾出来的空间。
因此,保罗·D到来的第二天早晨,她跪在起居室里,被那标志着一百二十四号实为颜色匮乏的不毛之地的两方橙色搞得心烦意乱。
这都怪他。在他陪伴下,情感纷纷浮出水面。一切都恢复了本来面目:单调看着单调了;热的热起来。窗户里忽然有了风景。还有,你想不到吧,他还是个爱唱歌的男人呢。
一点米,一点豆,
就是不给肉。
干重活,累断腿,
面包没油水。
现在他起床了,一边修理前一天打坏的东西,一边唱着歌。他在监狱农场和后来战争期间学的那几首老歌。根本不像他们在“甜蜜之家”唱的,在“甜蜜之家”,热望铸成了每一个音符。
他从佐治亚学来的歌是平头钉子,教人敲呀敲的只管敲。
我的头枕在铁道上,
火车来碾平我的思想。
我要是变成石灰人,
肯定抽瞎我的队长。
五分钱钢镚,
一毛钱银角,
砸石头就是砸时光。
但是太不合时宜了,这些歌。对于他正在从事的那点家务活——重安桌子腿、装修玻璃窗——来说,它们太响亮、太有劲了。
他已唱不出过去在“甜蜜之家”树下唱的《水上暴风雨》了,所以他满足于“,,”,想起一句就加进去一句,那一遍又一遍出现的总是:“光着脚丫,春黄菊,脱我的鞋,脱我的帽。”
改词很吸引人(还我的鞋,还我的帽),因为他不相信自己能和一个女人——任何女人——在一起住太久,三个月里不能超过两个月。离开特拉华之后,他在一个地方大概只能逗留这么长时间。再以前是佐治亚的阿尔弗雷德,在那里,他睡在地下,只在砸石头时才爬到阳光里。只有准备好随时走掉,才能使他相信,他不必再带着锁链睡觉、拉屎、吃饭和抡大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