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13/30页)

她告诉丹芙,有个鬼东西从地底下冒了出来,钻进她的身体——似乎要把她冻结,但仍能让她动弹,就如同在里面留了一具颚骨。“好像我整个就是一副冷冷的颚骨,在那里咬牙切齿。”她说道。突然间她渴望他的眼睛,想把它们咬碎;然后再去啃他的脸。

“我饿坏了,”她告诉丹芙,“想到他的眼睛,我要多饿有多饿。我等不及了。”

于是她用胳膊肘支起身子,拖着自己,一下,两下,三下,四下,挪向那个说着“谁在那儿?”的白人小子的声音。

“‘来看看吧,’我心想,‘你的末日到了。’果然,那双脚过来了,所以我都想好了,我就从脚开始替天行道,我要把他的脚吃掉。现在说起来好笑,可那是真的。我可不光是准备好了要这样做。我简直是如饥似渴。跟一条蛇似的。咬牙切齿,如饥似渴。

“那根本就不是个白人小子。是个姑娘。是你能见到的最破衣烂衫的穷鬼。她说:‘看哪。一个黑鬼。可了不得了。’”

下面就是故事中丹芙最喜爱的部分:

她的名字叫爱弥,世界上没有人比她更需要大吃大喝一顿了。胳膊像麻秆儿,头发够四五个脑袋用的。目光迟缓。她看什么都慢吞吞的。话说得太多,真不明白她同时怎么还能喘气。还有那两根麻秆儿胳膊,结果证明,铁打的一般结实。

“你是我见过的模样最吓人的东西。你在那儿干什么哪?”

躺在草里,像她刚才自封的那条蛇那样,塞丝张开嘴,可射出的不是毒牙和芯子,而是实话。

“逃跑。”塞丝告诉她。这是她一整天说的第一个词,因为她舌头发软而含混不清。

“那就是你逃跑用的脚吗?哎呀我的老天。”她蹲下来,盯着塞丝的脚,“你身上带什么东西了吗,姑娘,有吃的吗?”

“没有。”塞丝试着换成坐姿,但没成功。

“我都要饿死了,”那姑娘慢慢转着眼睛,察看周围的植物,“还以为会有越橘呢。看着像有似的。所以我才爬上来的。没打算碰上什么黑鬼女人。就算有,也让鸟儿给吃了。你爱吃越橘吗?”

“我就要生了,小姐。”

爱弥看着她。“这么说你没有胃口喽?我可得吃点东西。”

她用手指梳着头发,又一次仔细地察看四周的景物。她发现周围没什么能吃的,就站起来要走;塞丝想到自己一个人被搁在草丛里,嘴里又没长毒牙,心也一下子提了起来。

“你这是往哪儿去呀,小姐?”

她转过身,用骤然亮起来的眼睛看着塞丝。“波士顿。去找天鹅绒。那里有家商店叫威尔逊。我见过照片,他们那儿有最漂亮的天鹅绒。他们不相信我能找到,可是我能。”

塞丝点点头,换了个胳膊肘支撑身体。“你的太太知道你出去找天鹅绒吗?”

那姑娘把头发从脸上甩开。“我妈妈早先给这儿的人干活,好挣足过路费。可是后来她生了我,马上就死了,于是,他们说我就得给他们干活还债。我都干了,可现在我想给自己弄点天鹅绒。”

她们谁都没有正眼看对方,起码没有直盯着眼睛。但是她们自然而然地闲聊起来,也没有个特定的话题——当然,有一个躺在地上。

“波士顿,”塞丝道,“那儿远吗?”

“噢——远着呢。一百英里。可能还要多。”

“附近应该也有天鹅绒。”

“跟波士顿的没法比。波士顿的最好。我要是穿上该有多美呀。你摸过吗?”

“没有,小姐。我从来没摸过天鹅绒。”塞丝不知道是因为她的声音,还是因为波士顿和天鹅绒,反正白人姑娘说话的时候,婴儿睡着了,一下没撞,一下没踢,所以她猜想自己时来运转了。

“以前见过吗?”她问塞丝,“我敢说你从来没见过。”

“就算见过我也不认识。什么样的,天鹅绒?”

爱弥的目光拖过塞丝的脸,好像她绝不会向一个完全陌生的人透露这么机密的信息似的。

“他们叫你什么?”她问道。

即便离开“甜蜜之家”再远,也没有必要向见到的第一个人说出真名实姓。“露,”塞丝说,“他们叫我露。”

“这么说吧,露,天鹅绒就像初生的世界。干净,新鲜,而且光滑极了。我见过的天鹅绒是棕色的,可在波士顿什么颜色的都有。胭脂。就是红的意思,可你在说天鹅绒的时候得说‘胭脂’。”她抬头望望天,然后,好像已经为与波士顿无关的事情浪费太多的时间了,她抬起脚,道:“我得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