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德国的纳粹化:一九三三-一九三四年(第7/22页)

在德国历史中始终坚持自己单独权力的各邦被开头刀。在三月九日晚上,也就是通过授权法以前两个星期,冯·埃普将军奉希特勒和弗立克之命,在少数冲锋队员的协助下,赶走了巴伐利亚政府,成立了一个纳粹政权。不到一星期,希特勒就派出了国家专员去接管其他各邦,只有普鲁士例外,因为在这里戈林早已牢牢地处在控制地位了。三月三十一日,希特勒和弗立克第一次援用授权法,宣布了一项法律,解散普鲁士以外各邦的议会,命令它们按照最近一次国会选举结果的比例重新组织。共产党的议席则予以虚悬。不过这个办法只实行了一个星期。性急如火的总理在四月七日又颁布一项法律,任命了各邦的邦长(Reichsstaathalter),他们有权任命和撤换地方政府,解散议会,任命和撤换各邦的官员和法官。新任的邦长无一不是纳粹党人,他们「必须」执行「国家总理所制定的总政策」。

这样,从国会得到全部权力还不满两个星期,希特勒就完成了俾斯麦、威廉二世和魏玛共和国所从来不敢尝试的事情:他废除了历史性各邦的单独权力,使它们归属于掌握在他自己手中的国家中央权力之下。他在德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统一了德国,摧毁了它的历史悠久的联邦性质。在一九三四年一月三十日,希特勒就任总理的一周年纪念日,他颁布了一项《国家重建法》,就正式完成了这个任务。这项法律取消了各邦的「人民议会」,各邦的主权移交给国家,邦政府隶属于全国政府,邦长受全国政府内政部长管辖。正如内政部长弗立克所说,「邦政府现在不过是国家的行政机构而已」。

一九三四年一月三十日法律的前言宣称,这项法律是「国会一致表决通过的」。这话并不错,因为到这个时候,除了纳粹党以外,德国的所有政党都已被消灭殆尽了。

不能说它们在被消灭的时候是反抗过的。一九三三年五月十九日,国会中所有没有被捕或流亡的社会民主党人都毫无异议地一致投票赞成希特勒的外交政策。在此以前九天,戈林的警察还占据了该党的办公楼,没收了它的报纸和财产。但是,社会党人还想依顺希特勒。他们谴责在国外攻击元首的同志。六月十九日,他们选举出一个新的党委员会,但是三天后,弗立克解散了社会民主党,认为它「颠覆和敌视国家」,这就使他们的妥协尝试告一结束。幸存下来的领袖保罗。洛伯和该党一些国会议员遭到了逮捕。至于共产党人,当然早已遭到镇压了。

剩下来的就只有中产阶级的政党了,但是,它们的寿命也并不长。天主教巴伐利亚人民党政府在三月九日的纳粹党政变中被赶下台,到七月四日就宣布自行解散;它的盟友中央党在过去曾经坚决地反抗过俾斯麦,一向是共和国的中流砥柱,但是在第二天也宣布解散,这样,在德国现代史上第一次没有了天主教的政党——不过,这个事实并没有妨碍梵蒂冈在两星期后同希特勒政府达成一项协议。施特莱斯曼的老党人民党在七月四日自杀,民主党则在一个星期前就自杀了。

希特勒联合政府中的盟友德国民族党怎样呢?没有民族党的支持,这个前奥地利下士是决不可能合法地掌握政权的。民族党尽管接近兴登堡、陆军、容克地主和大企业,尽管对希特勒上台有功,它还是同样乖乖地走上了所有其他政党所走过的道路。六月二十一日,警察和冲锋队占领了它在全国各地的办事处,六月二十九日,该党在六个月以前还曾经帮助希特勒进入总理府的态度强硬的领袖休根堡退出政府,他的手下人员「自动地」解散了民族党。

剩下来的只有纳粹党了,七月十四日,一项法律规定:

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是德国的唯一政党。

凡维持另外一个政党的组织机构或组织一个新政党者,如其罪行不触犯其他规定而须受到更大的惩罚,则处以三年以下的徒刑,或六个月到三年的拘禁。

这种一党极权的国家,是国会放弃了它的民主职责后四个月内在几乎未受丝毫反抗的情况下建立的。

我们曾经谈到,自由的工会曾经用宣布总罢工这样一个简单办法,一度击溃过法西斯卡普政变,现在它们也像各政党和各邦一样,被轻而易举地结束了生命,虽然在这以前还对它们施了一个巧妙的诡计。半个世纪以来,五一节一直是德国——和欧洲——的工人的传统纪念日。纳粹党政府在下手之前为了麻痹工人和他们的领袖,宣布一九三三年五一节为全国性纪念日,正式命名为「全国劳动节」,准备空前地大事庆祝。纳粹党的这种对工人阶级表示特别友好的行动,使工会领袖们上了钩,他们热情地同政府和纳粹党合作来筹备庆祝。各地劳工界领袖都坐飞机到柏林来,成千上万的旗帜上写着纳粹政权同工人团结一致的口号,在柏林郊外的但贝尔霍夫飞机场,戈培尔准备举行德国有史以来最盛大的一次群众示威。在群众大会之前,希特勒亲自接见工人代表,他宣称:「你们可以看到,说什么革命的对象是工人的说法,是多么不真实和不公正。情况恰好相反。」后来在飞机场对十万工人发表演说时,希特勒宣布了这句口号:「尊重劳动,尊重工人!」并且保证,要「世世代代」庆祝五一节来对德国工人表示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