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在美国有助于维护民主制度的主要原因[1](第18/25页)
但我认为,如果在我们之间不渐渐引入民主制度并最终建立民主制度,如果我们不向所有公民灌输那些使他们首先认识自由随后行使自由的思想和情感,那么没有人能够获得独立,不管是中产阶级还是贵族人士,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都会处于同样的暴政之下;而且我还可以预见,如果我们不及时在我们之间建立绝大多数的和平统治,那么我们迟早会陷于一人的无限权威之下。[97]
但那正是我们很少考虑的问题。身处于湍急的河流之中,我们仍然固执地将目光锁定在沿岸的废墟之上,而把我们卷走的洪流将我们推下深渊。
我上文中谈到目前仍身处于罗马帝国的废墟之中的人。让我担心的是同样的命运(无法辨认的词语)我们。这一次,野蛮人将不是来自严寒的北方,他们将在我们的领土之上、我们的城市之中崛起。]
注释
[1]最初,本章是本书的最后一个章节,第十章是后来添加的。
梅尔文·里克特(《理论的应用:托克维尔对孟德斯鸠的理论的应用》,摘自《理论与历史论文集》,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将托克维尔在本章中使用的论证方法与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使用的论证方法进行比较。
[2]在手稿中:“较大的民主共和制度……”
[3]在手稿中:“……较大的民主共和制度……”
[4]≠在最有影响力的三个原因中,可以说法律是唯一取决于人民的原因。人民不能改变他们的地理位置和他们的生存环境。从长远来看,一个国家能够改变它的习惯和民情,但一代人不能做到这一点。其只能改变法律。[在空白处:但是,没有环境和民情的影响,最完善的法律又能够取得怎样的成果呢?]但是,在我们探讨的这三个原因中,影响力最小的正是法律。因此,人类不仅无法将权力运用于他周围的事物,而且可以说他不拥有运用于自身的权力,并且几乎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
[5]最初,这部分内容的标题为:什么倾向于(节制美国的多数的无限权威)使民主共和制度在美国可行。初稿的第一个句子表明这部分内容是关于多数的无限权威的章节的延续:“≠在美国,倾向于节制多数的无限权威以及使民主共和制度在美国可行的原因源于国家的特殊地理环境、法律和民情。≠”
空白处的注释对此做出明确说明:“≠将其置于多数的无限权威之后,因为其尤其能够平衡无限权威而且在整体上有利于共和制度,因为多数的无限权威是维持民主制度所面对的最大障碍,而不是唯一的障碍。≠”
[6]詹姆斯·T. 施莱费尔(《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的创作》第61页)指出“环境”一词的含义从初稿到最终版本显然被缩小,最终仅表示物质环境。同样,应当补充的是,草稿和手稿中描写的气候环境的影响的重要性显然大于最终版本中陈述的内容。
根据相关信件内容,在托克维尔的旅程中,他认为气候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当有人告诉你气候对国家的构造没有任何影响时,你可以肯定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我们知道法裔加拿大人:他们组成了一个安宁的、有道德的、有宗教信仰的民族;而我们在路易斯安那州遇到的另一些法国人却都是不安宁的、放纵的、松懈的。他们之间相隔了15个纬度,这个事实很好地解释了我所提出的这个差异”(于1832年1月16日写给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的信)。也可参阅《与凯尔戈莱的通信》,以及托克维尔启程前往美国之前写于1829年的一封信,《与博蒙的通信》。
[7]在卢梭看来,不与邻邦发生战争是拥有良好的法律体制的条件之一(《社会契约论》,第二卷,第十章,摘自《合集》)。杰斐逊页经常提到同样的观点。
[8](我们的一位成为美国人的同胞在40年前未能阻止此事)≠在我们访问美国期间,一枚荣誉勋章被颁发给杰克逊将军,该勋章有一个题词——“超越恺撒的杰克逊”,这似乎是一个令人愉快的玩笑,但笔者并不打算将其视为一个笑话。事实上,这名不合时宜的奉承者是法国的一名前共和党人,是国王和宫廷陋习的死敌[埃德蒙-查尔斯·记涅。——编者注]。≠
[9]1831年11月1日的笔记几乎一字不差地提到了这个段落的内容。托克维尔和博蒙在1832年1月19日遇到了安德鲁·杰克逊。在白宫度过的一个夜晚似乎并没有让这两名法国人留下好印象。其也没有改变他们对美国总统持有的观点。博蒙在写给母亲的一封信中提到了这次拜访(《美国信件》)。也可参阅乔治·W.皮尔森所著的《托克维尔与博蒙的美国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