榉树的房间(第9/10页)
“是吗……”
我还是觉得小麦的事可以不告诉华子。
四年前和住在楼下的人分了手的事,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现在做什么等等。这些往事,就如同追车镜头里的那个满脸是血、为逃命而开得飞快的、最终死于旧病复发的主人公一样,离自己仿佛很遥远。
我似乎正在通过和以前不同的方式,把小麦渐渐忘掉。
睡觉的时候,在关了灯的房间里,华子问我:
“真的结婚吗?”
“真的。”我回答。
“绝对结婚啊。”
“绝对结婚。”我说。我看着华子的脸。
眼睛没有习惯黑暗,看不清她的五官。我伸出手去抚摸她的脸,手指肚触到了她湿润的嘴唇。华子一动不动地躺着。
搬家的那天天气晴朗。房间里的家具和行李全都搬空了之后,我用抹布把地面擦干净,最后环顾了一遍空荡荡的房间。虽说是从上大学开始住了八年半的房间,被搬家公司派来的两个浑身肌肉的搬运工搬走了家具后,眨眼之间变得空空如也了。
不知道离华子到这儿来还有多长时间,我习惯地回头朝墙上看,可是墙上已经没有钟了。我从口袋里取出手机,看了看时间。离约定的两点,还有十几分钟。
我慢慢在房间中央坐下来,向后躺倒。纤细的尘埃在没有窗帘遮挡的窗外射进来的光线中飞舞着。我用手支撑着腰部,将腿伸向空中,无聊地瞧着忽而张开忽而收拢起来的脚趾头。秃秃的小趾甲黯淡无光,说不清是什么颜色。
记得那是和小麦分手不久前的事了。我们都已经进入了社会。难得小麦跑到我房间来玩的时候,我想要站起来,膝盖却猛地撞到了桌角上。因为太疼了,我躺倒在床上,站不起来。平时不太爱笑的小麦,看着我的样子哧哧笑了。
“哎哟,疼死了。”
“没事吧?”
“你瞧瞧,都紫了。”
我挽起被我自己剪得不长不短的牛仔裤,让小麦看。刚才碰着的地方淤了血,变成了淡紫色。
“真的紫了。我去拿点东西来吧。”
“什么东西?”
“冰块什么的。”
“不用了。很快就好。再说冰块什么的,我这儿也没有。”
“哦。”小麦说着,打开了桌上放着的我刚开始看的书。大概是我觉得有点不过瘾,还想逗小麦发笑的关系吧,一边观察着自己的膝盖一边夸张地说道:
“这么大一块儿青啊。真吓人哪。人的身体真是不可思议啊。一摁就特别疼,你瞧。”
我摁了摁,装出疼得要命的样子,小麦从书上抬起眼睛,又看了看我那块青紫。我这么摁来摁去的,那个地方越来越紫了。
我偶然抬头一看,见小麦并没有露出我所期待的笑容,而是一脸抱歉的表情。她一点责任也没有,却像个失败得很惨的孩子似的,长长的身体缩成了一团。她不再看书,身体一动不动,自言自语地说道:
“那儿,说不定会落疤瘌呢。”
“疤瘌?”
小麦稍稍皱了皱眉头,紧紧闭上了嘴。我突然间意识到,她没准会哭出来的。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她嘴角的伤痕变成了浅茶色,在她紧闭着的嘴角左边留下了一个印记。
“落了疤瘌也无所谓呀。我是男的。其实,也不会落疤瘌的。只不过碰了一下。”
这么说着,我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傻事。其实这个小伤痕一个星期就会消失不见的。我为自己的幼稚而后悔不已,在这么个小事上把小麦那少有的温柔给糟蹋了,这感觉和疼痛合为一体,使我再也坐不住了。
于是,我莫名其妙地去洗手了。我只感到心痛。觉得心情舒畅了,我才回到小麦身边坐下来,打开了那本书。这是小麦那时候看的小说的上卷。里面的用词都很古雅,其实无论哪一页,我都只是看了半页。
我现在穿着和那天一样的牛仔裤。这条白线头乱七八糟地缠绕着的、自己剪成七分长裤腿的牛仔裤,那时候是我的最爱,经常穿着它。可是四年之后的现在,它已经沦落到了只配在房间里穿的家居服了。为了给小麦看膝盖时挽起的两条裤腿,如今因地球引力,都耷拉着。
现在终于都结束了,我心里想。我以为自己会落泪,却没有。我已经很久没有哭泣了。
裤子的屁股兜里,有小麦房间的钥匙。分手以后我一直把它放在装改锥啦、钳子之类的很少打开的工具箱里。今天早晨,为了摘灯罩,想要拿改锥,才发现了它。我好像知道它在这里,又好像早就把它扔掉了。我觉得应该把它处理一下,就随手塞进了屁股兜里。可是,既不能当垃圾扔掉——因为那个房间里现在还住着人,而工具箱里又没有可以把它砸坏的锤子。
我把手伸进屁股兜里,掏出了那把钥匙。这是在大学附近的五金店里做的暗银色的钥匙。如果拿着这把钥匙,去敲三○三的门,告诉她我要结婚了,会怎么样呢?然后,瞧着小麦那吃惊的表情,或愤怒的表情,或祝福的表情,或轻蔑的表情。和小麦见面,现在肯定是最后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