榉树的房间(第5/10页)

小麦没有看我的眼睛。和初次见到她的时候一样,她那无力的目光落在了我的左肩头。那是一种已经放弃了某种东西样的眼神。

我望着默默地微微低着头的小麦,仿佛看见了曾经在小麦心中的我的分身被命令退出,可它无处可去,就坐在小麦那薄薄的眼睑和鼻头之间,责问我“现在,你怎么办”似的。

“为什么?什么理由呢?”

见小麦一味地沉默,我轻轻抓着她的肩膀晃悠了她一下,小麦好像才意识到似的,看着我的眼睛说道。

“是这样的,我喜欢上了别人。不过,我想在和谅助的事了结之后,再正式开始。”

她所说的“了结”,听起来像是“当做不曾有过”的意思。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不明事理啊。此时我的心情本来要变成愤怒或者悲伤的,却哪个也没变成。我只感到了自己的徒劳无力。小麦的决心很坚定。不管什么事,她向来是说到做到的。她说出想要做什么的时候,总是先一遍遍地在心里问自己,是否真的想要这么做,只有在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觉得真的是这么想的时候,才会说出口来。已经和她交往了两年,所以,这一点连我都清楚得很。

“你说的,当真?”

尽管知道是真的,我还是问了。我觉得尽量延长说话时间,说不定能够打听出什么真实情况来呢。

“那个人,是谁呀?我认识的人?你们公司的人?”

“那不能告诉你。”

“不能告诉我,莫非是我认识的人了?”

“也可能,不过,不要再问了。”

“告诉我吧。是谁呀?”

“不告诉。”

“小麦有义务告诉我的。因为是你提出分手的。”

“什么义务呀?谁规定的?”

“没有人规定,可是,不告诉我的话,我想不通啊。快说呀。”

“抱歉。我不想说。”

“肯定是我认识的家伙吧。说吧。”

也许我的口气强硬过了头,小麦有些惧怕了。就像不会说话的动物那样,只是眼睛里浮现出抗议的神色,不吭声了。

后来沉默了几分钟,我记不清了。

在沉默的时候,我将目光从小麦的脸上移开,一边瞧着窗帘旁边的纸篓里头(那里面有我昨天扔掉的新牙刷的包装盒和西服口袋里积存了一个星期的收据),一边竭力回想着和小麦之间的往事。

认识之后的第一次吃饭。短暂的接吻。晚上的散步。早晨的做爱。暑假一起在市立图书馆打工。一起泡澡。她喝水时蹲着的背影。

小麦的手机响了,我吃惊地瞧着她的脸。小麦没有接电话,瞧着我。

“知道了。”

说完我就走出了房间。我的腿麻木了。门里头,电话铃声还在响着。

从那天以后,我就没怎么见过小麦了。

和小麦的事,尤其是她还和我住在同一座公寓里的事,是不是该和即将成为我妻子的华子说呢?我一直在犹豫。

因为已经结束了,因为已经什么关系都没有了,所以没有说的必要了吧。再说,自己马上就要搬出去了。不过,作为未婚夫,我总觉得这么做有点不太诚实。当然这完全是我自己所认为的不太诚实。

自己曾经无时无刻都在真心爱恋着的女人,就住在同一个公寓里,对于经历这件事的我来说,这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没有这个经历的华子来说,恐怕就不一样了。

我常常发觉华子特别像小麦。这是在交往半年后才发觉的。并不是说话或性格,而是长得很像。特别是摘掉隐形眼镜后、戴上眼镜时的面孔,或者在床上、离得特别近的时候看着她闭着眼睛的侧脸,以及吃饭时咀嚼的样子等等。

当我意识到的时候,确实感觉不那么舒服。因为无意之中,自己选择了同样的女性。真是可悲呀。况且还是交往起来之后才发觉的。

有时候,夜里半梦半醒之间忽然睁眼一看,身边躺着华子,一瞬间,我竟然误以为是小麦呢。我拼命地把华子的五官从那张脸里揪出来,把小麦的模样摁进那张脸的最里面去。

不知是受了哪本书的影响,小麦相信有一个假想的世界。就是说,我们生存的世界其实是梦境,而在真正的世界里,所有的人都整天在睡觉。每当我俩谈不拢的时候,她就说什么“这不是在做梦吗,无所谓啦”或者“反正一直在睡觉呢”,然后闭上嘴,不再跟我争辩了。既没有道歉,也没有通过视线或者动作费心思表达什么和好之意。

只是,我觉得万一真的有这么个小麦相信的世界的话,她那结实的身体整天光是睡觉的话,可就太浪费了。小麦的身体并非是为了躺在潮湿的床上或者坐在压瘪的垫子上的,而是为了爬树啦,踢球啦,光着脚板无情地踩踏着草地走路才生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