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umenides的诞生(第6/13页)
罗飞竟不知该如何回应对方。他是法律的捍卫者,可是法律真的能惩治所有的罪恶吗?
袁志邦的右手忽然抬了起来,与他铐在一起的郭美然也被牵动了。由于长时间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下,这个女人的神情已经有些恍惚,此刻受到惊扰,神经质一般地“啊”地尖叫了一声。
“你看看这个女人。”袁志邦冲郭美然撇了撇嘴,“她原本只是这家饭店的服务员。可她凭着自己年轻,有几分姿色,就勾引了饭店的老板,使那个不争气的男人抛妻弃子,投入了她的怀抱。而她则从服务员摇身变成了女老板。”
罗飞看向郭美然,眼中闪过一丝鄙夷的神色。而后者听对方讲起了自己不光彩的往事,显得既害怕又迷茫。
袁志邦的话还没有说完:“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就算了。她嫉恨男人的前妻在离婚时分走了一半的财产,于是每天打电话、发短信,使出种种手段骚扰对方,说一些下流不堪的话语,她甚至故意将自己和那个男人在床上的行为讲给对方听。可怜的女人不堪侮辱,因神经衰弱得了抑郁症,最终服药自杀了。”
罗飞瞪着眼睛,目光中的鄙夷变成了愤怒。
“你也很生气,对吗?”袁志邦捕捉到了罗飞的情绪,“可是对于这样的人,法律却没有办法惩罚她。她做尽了恶事,却仍然逍遥自在,享受着本该属于被害人的宠爱,挥霍着本该属于被害人的产业。在这个时候,面对这样的罪恶,你难道不希望Eumenides的出现吗?”
说到这里,袁志邦转过头来看着惊魂不定的郭美然。“把那封信打开。”他命令到。
郭美然不敢违抗,乖乖地拆开了此前从袁志邦风衣口袋里掏出的那封信笺。里面是一张纸条,只见上面写着:
“死刑通知单
受刑人:郭美然
罪行:故意杀人
执行日期:十月二十五日
执行人:Eumenides”
“不。”郭美然隐约猜到这张通知单所蕴藏的恐怖含义,她哭叫着乞求,“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会这么做了……我求求你,我求求你们……原谅我这一次吧……”
袁志邦拉起郭美然的手,漠然地指了指罗飞:“你问问这位警官,法律会不会原谅一个杀人之后但承诺会改正的凶犯?”
郭美然读懂了对方的潜台词,她已吓得说不出话来,在一阵颤抖之后,她瘫倒在椅子上,一股冒着热气的液体浸湿在她的两腿之间。
罗飞深深的吸了口气,凝起自己的思绪,挣脱了袁志邦对他思维的引导。
“Eumenides?站在法律的对面去惩罚罪恶。是的,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幻想……可是——”他摇头看着袁志邦,“没有哪个疯子会把这种想法真正的付诸于实践!即便是我和孟芸创造了这个人物,当年我们也只不过是互相斗气而搞出了一些恶作剧,为此而杀人?我们根本想都没想过。”
“你们没想过,是因为你们从来没有遇到过我所面对的选择!”袁志邦提高了语调,声音变得更加刺耳,“是的,每个人都有疯狂的想法,但只有少数人变成了疯子。这不是因为大部分人更加清醒,只是他们缺少能说服自己去发疯的理由!可是我,我却有了足够的理由……”
袁志邦的声音由激愤变得深沉,他的两侧眉角也耷拉了下来,然后他开始讲述那些发生在十八年前的,把他从正常人变成了疯子的痛苦往事……
正如袁志邦给慕剑云指点的案情方向,一切的源头都来自于那件曾轰动省内警界的“三一六贩毒案”;同时也正如邓骅向罗飞所暗示过的,很多人永远也不会知道这起案件到底有多“经典”。
邓骅,当时名叫邓玉龙,他刚刚二十来岁的年纪,但已经显示出超出常人的思维和胆略,而这两点正是成大事者必备的素质。在“三一六贩毒案”中,他将这俩点素质发挥到了极致,同时也给自己赢得了丰厚的“收获”。
当警方便衣包围了交易现场之后,正是邓玉龙挑起了警方和毒贩之间的枪战,然后他做了两件事情:第一,他从内部突然袭击,将其他涉案毒贩全部击毙;第二,他藏匿起了一半的毒品和毒资。
虽然邓玉龙精心谋划了此事,并自以为操作得滴水不漏,但他的此举却没能瞒过薛大林的眼睛。在案件告破后的第二天,薛大林将邓玉龙叫到办公室中进行责问。然而或许是不愿毁掉自己一手培养出的“金牌线人”,或许是不想让自己的赫然战功蒙上阴影,最终这俩人间的交锋却走向了一个与预期相反的结果:邓玉龙用自己犀利的口舌说服了薛大林,后者放弃追查并接受了一半的赃款贿赂,同时邓玉龙承诺将私藏的毒品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