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5/6页)
我在黑暗中踽踽独行,觉得像吉夫斯的西里尔伯伯这种人,心态完全不可理喻。他怎么会觉得这种灾难事故好笑呢?那可是白白葬送了一条人命啊——好吧,至少是甲的半条人命和乙的另半条人命——我真的没办法理解。对我来说,这是我所听到的最沉痛的一出悲剧了。本来我还会继续思考上很长一段时间,要不是注意力被转移——我不得不一个急转弯,画出一个“之”字形,这才免于和航道上的一头猪相撞。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尼克尔与杰克松事件又要重演,侥幸的是,我这厢一个敏捷地横撇,同时猪那厢一个灵活地右捺,我才得以顺利通过,毫发无损地继续前进,只不过心里一阵扑通扑通,像笼中的鸟儿。
这次大难不死,我的神经受到了极大震动。大晚上的居然有猪群漂泊在外,这让我深刻意识到这场行动凶多吉少。我由此想到,一个人在熄灯以后骑着两轮车,而且还是没有灯的情况下,各种事故都有可能,特别是我想起有个哥们儿跟我讲过,在乡下某些地方,有些山羊喜欢晃荡到路上,直到把链子抻直了为止,由此设立出一个巧妙的机关。
我记得他举例说,他有个朋友的车子给山羊链子缠住了,结果被拖出七英里——像瑞士马拉雪橇——自那以后他彻底变了个人。还有一个老兄撞到一头大象,那是从马戏团里跑出来的。
的确,概括来说,我觉得除了不会被鲨鱼咬,几乎所有能上头条的灾难事故都可能遇上,谁叫你受了亲友的鼓动,不顾自己敏锐的判断力,爬上脚踏车,踏入神秘的未知世界;而且我也并不羞于承认,大体看来,从这一刻起,我的畏缩心理也愈演愈烈,颇为壮观。
尽管如此,在山羊和大象两方面,不得不说,事情是出乎意料地顺利。
真奇怪,我哪样也没遇上。不过这话都说了,也就等于说尽了一切。因为除了这一项还好,其余一切情况都糟到不能再糟。
除了要时刻留意大象,导致心情没法放松,我发现犬吠也让我紧张万分。还有一回被吓了个半死,当时我驻足研究路标,发现上头蹲着一只猫头鹰,长得跟阿加莎姑妈一模一样。此时我已经焦虑到如此程度,以至于以为那真是阿加莎姑妈,幸好,经过理智的反思,我意识到爬上路标蹲在上头不符合她的习惯,想到此处,我才又振作精神,克服了一时的软弱。
简而言之,心理上的不安,再加上比较纯粹的身体上的痛苦——这主要集中在那较有弹性部位以及小腿和脚腕处,最终瘫软在金厄姆庄园大门口的这个伯特伦·伍斯特,已经和邦德街以及皮卡迪利那个无忧无虑的“不乐哇儿地爷[3]”判若两人。
就是不知道内情也能发现,金厄姆庄园今天晚上很有点声势浩大。窗子上灯火通明,音乐声不绝于耳,再走近一点,就能分辨出错杂的脚步声:有管家、门房、司机、客厅女侍、清洁女佣、厨房丫头,无疑还有厨子,大家都忙着翩翩起舞。我觉得最贴切的形容莫过于那句“夜色是狂欢的喧嚣[4]”。
狂欢是在一层举行的,房间落地窗正对着车道,我此刻就正朝那些落地窗进发。乐队奏的不知是什么曲子,节奏感十足,要是在平常,我敢说双脚就要忍不住跟着旋律舞动,不过我还有重任在身,可不能在石子路上先踢踏起来。
我要的是那把后门钥匙,而且是马上要。
我环顾舞会众生,一时间却找不到赛平思。不过很快他就进入视线,那姿势是优雅灵活得令人瞠目。我“嘿赛平思”了几声,但是他正专注手头的工作,无心他顾,直到他踩着节拍转到我食指可以戳到的范围内,我在他肋下迅速一点,这才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出乎意料的一击让他被舞伴绊了一下,他异常严肃地转过身。等他认出是伯特伦,冷漠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惊讶。
“伍斯特少爷!”
我没心情跟他拐弯抹角。
“少来少爷,快来后门钥匙,”我简明扼要地说,“把后门钥匙给我,赛平思。”
他似乎没能领会要点。
“后门钥匙,少爷?”
“没错。布林克利庄园的后门钥匙。”
“留在庄园啊,少爷。”
我啧啧两声,老大不高兴。
“别开玩笑,亲爱的管家,”我说,“我蹬着脚踏车骑了九英里,可不是来听你讲笑话的。就在你裤子口袋里。”
“不,少爷,我交给吉夫斯先生了。”
“你——说什么?”
“对,少爷。我来之前,吉夫斯先生说晚上休息前想在花园里散散步。他说过后会把钥匙留在厨房的窗台上。”
我呆望着他。只见他眼光清澈,手也很稳。完全不是管家多喝了几杯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