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3/6页)
他显得烦躁不安。
“我说,没戏。”
“怎么了?”
“车库锁着呢。”
“打开呀。”
“我没有钥匙。”
“那就喊沃特伯里,把他叫醒。”
“谁?”
“司机啊,笨蛋。他就住在车库二层。”
“他不是去金厄姆跳舞了吗?”
这是致命一击。达丽姑妈一直努力维持冷若冰霜的镇定,这下大坝终于决堤了。岁月滚滚逆流而过,只见她变身成当年那个“唷嗬——咦呵”的达丽·伍斯特,那个感情用事、不平则鸣的大小姐。多少次,她踩着马镫从马背上站起身,冲赶猎狗的人发出怒吼,吐露大不敬之言。
“让这帮只知道跳舞的司机都下地狱!你一个司机,跳什么舞啊?我从一开始就觉着这人不可靠。直觉告诉我,他像会跳舞。这下好了,咱们就在这儿一直等到吃早饭吧。这群可恶的用人,要是八点之前能回来,我可要大失所望。赛平思跳起舞来,除非有人把他扔出大门,否则决不罢休。他什么样我一清二楚。他着了爵士的魔,没完没了地鼓掌,也不怕把手鼓出水泡。让这帮只知道跳舞的管家都下地狱!把堂堂一个布林克利庄园当成什么了?到底是规规矩矩的乡间庄园,还是该死的舞蹈学校?咱们干脆搬到俄罗斯芭蕾舞团里去住得了。哎,算了。要是注定困在外面,那还有什么办法。咱们都等着冻成冰块吧,除了——”说到此处她向我投了一个算不上友好的眼神——“除了亲爱的阿提拉,我看到他穿得倒是很暖和。咱们认命了,估计都得冻死,像故事里的森林弃婴,临死前的遗愿就是希望亲爱的阿提拉能给咱们盖上一层叶子[2]。他无疑还要鸣起火警,以示凭吊——你又想干吗,好伙计?”
她住了口,盯着吉夫斯。在她独白的后一段,吉夫斯一直恭恭敬敬地望着她,希望吸引她的注意力。
“夫人,我斗胆提个建议。”
在我们旷日长久的相处中,我对吉夫斯并不是一贯抱持赞同的态度。他性格中有些缺点,常常引发主仆之间的冷战。他是那种人,就是给他点什么,他就那什么。很多时候显得不够成熟,而且我还听他说我是“智力上乏善可陈”。我曾不止一次不得不费心履行责任,粉碎他的骄傲情绪,免得他把他家少爷当作奴隶或者小听差使唤。
这些缺点都属严重。
但是他有一个长处,我却从来不怯于否认。他有种魔力,似乎总能让人安下心来,像催眠似的。据我所知,他从来没遭遇过进攻的犀牛,但是这种情况如果真有发生,我相信这畜生一接触他的眼光,就会欲迈而止,打个滚,四蹄朝天,呼噜呼噜地撒起娇来。
总而言之,达丽姑妈息怒了——她几乎可以媲美进攻的犀牛——前后还不到五秒钟。其实吉夫斯也只是摆出恭恭敬敬的站姿而已。虽然我没有掐时间,因为秒表没带在身边,但我敢说,总共不出三秒又四分之一,达丽姑妈的整个精神态度就惊人地好转了。她在我们眼皮底下融化了。
“吉夫斯!你有办法了?”
“是,夫人。”
“你那了不起的大脑一如既往,在危机之中恍然大悟了?”
“是,夫人。”
“吉夫斯,”达丽姑妈声音发颤,“对不住,刚才出言鲁莽,一时情急不能自已。我早该知道,你不可能只是想插句话而已。吉夫斯,快告诉我们你想到什么办法,加入我们这个小小的智囊团,让大伙听听你的想法。吉夫斯,不要拘礼,快说说有什么好消息。你真有办法把我们拉出这个火坑?”
“是,夫人。只要哪位先生自告奋勇骑自行车。”
“自行车?”
“菜园的园丁棚子里有一架自行车,夫人。也许某位先生有意骑车到金厄姆庄园,问赛平思先生取得后门钥匙。”
“聪明,吉夫斯!”
“多谢夫人。”
“天才,吉夫斯!”
“多谢夫人。”
“阿提拉!”达丽姑妈转过脸,声音变得很轻,不怒自威。
我早知不妙。那几句有欠考虑的话从那家伙口中一说出来,我就有种不祥的预感,知道大家肯定要齐心协力推选我作替罪羊。我挺起胸膛,准备奋起反抗并百般阻挠。
我还在组织雄辩滔滔的措辞,指明我不仅不会骑自行车,而且在目前的有限时间内不可能掌握其技巧,正要开始行动,可倒霉的是,那家伙又抢先一步,把我扼死在襁褓里。
“是,夫人。伍斯特少爷将出色地完成任务。他是自行车能手,也常常向我炫耀自己在轮上的风采。”
我没有。我压根也没炫耀过。太可怕了,一个人的话居然能遭如此曲解。我也就是跟他提过——那天我们在纽约街头观看为期六天的自行车赛,我只把这事儿当成趣闻,随口说说而已——十四岁那年放假的时候,家里安排我去一个好像牧师的什么人家里学拉丁,那期间我在当地学校的活动中赢了唱诗班障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