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2/11页)
乔丹最喜欢“那孩子”梅林。梅林很为自己是个不动声色的赌徒而自豪,他试着无论输赢都从不显露任何感情,通常都能做到。除了那次糟糕透顶的连环输,他露出的那个惊讶又迷惑的神情让乔丹很开心。
梅林“那孩子”少言寡语,他观察每个人。乔丹知道“那孩子”记下他做过的每一件事,就为了要琢磨透他。乔丹觉得很好笑,他把那孩子耍了,那孩子寻找的是复杂的东西,总不愿接受他——乔丹——完全就是他展现在人前的样子。但乔丹喜欢跟他以及其他人一起,他们能消解他的孤独感。正因为梅林似乎在赌博时更热切、更有激情,卡里便称他为“那孩子”。
卡里自己才二十九岁,是最年轻的一个。但奇怪的是,他似乎才是这帮人的领导者。他们三周前在拉斯维加斯这家赌场里结识,而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点:都是无可救药的赌徒。他们长达三周的狂赌很不寻常,因为赌场的赢率本应早在最初几天让他们输个精光被扔进内华达的沙漠了。
乔丹知道另外两个人——卡里・“算牌”・克洛斯和戴安娜对他也很好奇,但他不介意。他对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完全没兴趣。那孩子看上去太年轻太聪明,不该是个堕落的赌徒,但乔丹从未试图弄清楚原因。他真的完全不感兴趣。
卡里没什么稀奇的,或者说表面如此。他是典型的技术型赌徒。他能算出四副牌的21点牌盒,对所有类型的赌局的赔率一清二楚。那孩子不是。乔丹是个冷静又心不在焉的赌徒,那孩子则充满激情,卡里则是个职业赌徒。但乔丹对自己不抱任何幻想,在此刻,自己跟他们没什么不同,都是无可救药的赌徒,为赌博而赌博,只有输个精光才算完。就好像战争中的英雄必须死。只要是赌徒,我就能证明他会输,只要是英雄,我就能证明他得死。乔丹想着。
他们的钱都输得差不多了,不久后就都得滚蛋。也许只有卡里除外。卡里半是皮条客,半是黄牛,总想做个局占赌场便宜。有时他会找到个21点的发牌员合作搞庄家,那可是危险游戏。
戴安娜其实是个旁观者,她给庄家当陪赌,正从百家乐赌桌上下来休息。她之所以愿意跟他们混,是觉得这三个男人是整座赌城唯一在乎她死活的人。
作为陪赌,她用赌场的钱赌,输赢都算庄家的。操控她的并非命运,而是从赌场那儿拿到的固定周薪。她只是必须在不热闹的时段出现在百家乐桌边,因为赌徒会避开没人赌的桌子。她就是专为苍蝇而生的有缝蛋。所以她打扮暴露,乌黑的长发甚至可以用来当鞭子,肉感的丰满嘴唇,一具几乎完美的身躯,腿很长。她的胸脯算小的,但正适合她。百家乐区的主管会把她家里的电话给大赌客。有时主管或百家乐桌上的荷官会悄声告诉她,某个玩家想让她去他的房间。她有权拒绝,但做出这种决定必须谨慎。要是听话,她不会直接从顾客那里拿到钱,主管会给她一张五十或一百块的特殊欠条,让她能在赌场换筹处兑换现金。她痛恨那么做,所以总付给其他陪赌姑娘五美金,以帮她兑换欠条。卡里听说之后,成了她的朋友。他喜欢软弱的女人,他能操控她们。
乔丹示意女侍应再拿酒来。他感觉很放松,今天这么早就如此走运,这给乔丹带来某种崇高感,仿佛某个奇怪的神挚爱着他,刚刚发现他无与伦比,奖赏着他刚刚为抛却世界所作出的牺牲。他对卡里和梅林产生出一种战友情来。
他们常常一起吃早餐,也会在下午一起喝一杯,再一起去大赌一场输个精光。有时他们会来点宵夜庆祝赢钱,走运的那个买单,并为每个人买老虎机票。在过去三周里,他们成了兄弟,虽然他们毫无共同点。他们的友情也会随着赌博冲动的消逝而消逝。但现在,他们还没到那个时候,仍对其他人都有种奇怪的喜爱。某一天赢钱之后,梅林那孩子领着他们俩去酒店的服装店,给每人买了件红蓝相间的赌城大赢家夹克。那天后来,他们三个都赢了钱,所以自那后,便一直迷信地穿着它。
乔丹是在戴安娜最受辱的那天认识她的,也是在同一天,他第一次遇到梅林。第二天,他在她工休时买了杯咖啡给她,他们聊了天,但他对她的话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她感觉到了他的兴致索然,所以很是觉得被冒犯,两人间并无后续发展。那晚,当他在装饰堂皇的房间里孤独得无法入眠时,他满心后悔,就像他无法入眠的每个夜晚。他试过安眠药,但药物会让他做噩梦。
小爵士乐队很快就会上台表演,酒廊里坐满了人。乔丹注意到自己用红色五美元筹码给女侍应小费时人们投来的目光。人们以为他大方,但他只是懒得算清小费该给多少而已。亲眼看见人们对自己评价的变化,他觉得很好笑。以前他虽然细致又公平,却从未不多想就慷慨予人。曾几何时,他的世界一切都清清楚楚,只有努力才能得到奖赏。但最终,那样行不通。现在的他很惊讶自己曾把人生建立于这样的逻辑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