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19/30页)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交给我吧。看看会怎么样。你要是不愿意就先别答应。先看看会怎么样。好吗?”

“好吧。”

“你愿意交给我来干吗?”

“嗯——一部分。”

“一部分?”他笑了,“好极了。先给你一部分。城里有个狂欢节。星期四,明天,是黑人专场。我有两块钱。我、你,还有丹芙,咱们去把它花个一个子儿不剩。你说怎么样?”

她的回答是“不”。至少一开始是这么说的(她要是请一天假老板会怎么说?),可是尽管嘴上这么说,她心里却一直在想,她的眼睛是多么爱看他的脸呀。

星期四,蟋蟀鼓噪着,剥去了蓝色的天空。上午十一点是白热的。天气这么热,塞丝的穿着特别不舒服,可这是她十八年来头一回外出社交,她觉得有必要穿上她唯一的一条好裙子,尽管它沉得要命;还要戴上一顶帽子。当然要戴帽子。她不想在遇见琼斯女士或艾拉时还包着头,像是去上班。这条纯羊毛收针的裙子是贝比·萨格斯的一件圣诞礼物,那个热爱她的白女人鲍德温小姐送的。丹芙和保罗·D谁也没觉得这种场合需要特别的衣着,所以在大热天里还好受些。丹芙的软帽总是碰着垫肩;保罗·D敞开马甲,没穿外套,把衬衫袖子卷到胳膊肘上。他们并没有彼此拉着手,可是他们的影子却拉着。塞丝朝左看了看,他们三个是手拉着手滑过灰尘的。也许他是对的。一种生活。她看着他们携手的影子,为自己这身去教堂的打扮而难为情。前前后后的人会认为她是在摆架子,是让大家知道自己与众不同,因为她住在一栋两层楼房里;让大家知道自己更不屈不挠,因为她既能做又能经受他们认为她不能做也不能经受的事情。她很高兴丹芙拒绝了打扮一番的要求——哪怕重新编一下辫子。然而丹芙不愿付出任何努力,给这次出行增加一点愉快气氛。她同意去了——闷闷不乐地——但她的态度是“去呗,试试哄我高兴起来”。高兴的是保罗·D。他向二十英尺之内的每一个人打招呼,拿天气以及天气对他的影响开玩笑,向乌鸦们呱呱回嘴大叫,并且头一个去嗅凋萎的玫瑰花。自始至终,不论他们在干什么——无论是丹芙在擦额头上的汗、停下来系鞋带,还是保罗·D在踢石子、伸手去捏一个妈妈肩上的娃娃的脸蛋——从他们脚下向左投射的三个人影都一直拉着手。除了塞丝,没有人注意到,而她一旦认定了那是个好兆头,便停下来看了又看。一种生活。也许吧。

贮木场围栏的上上下下有玫瑰在衰败。十二年前种下它们的那个锯木工——也许是为了让他的工作场所显得友好,为了消除以锯树为生的罪恶感—对它们的繁荣感到震惊;它们如此迅速地爬满了栅栏,把贮木场同旁边开阔的田野隔开;田野上,无家可归的人在那里过夜,孩子们在那里跑来跑去,一年一度,杂耍艺人在那里搭起帐篷。玫瑰愈临近死亡,气味便愈发浓烈,所有参加狂欢节的人都把节日同腐败玫瑰的臭气联系起来。这气味让他们有点头晕,而且异常干渴,却丝毫没有熄灭大路上络绎不绝的黑人们的热情。有的走在路肩的青草上,其余的则躲闪着路中央那些扬起灰尘、吱吱扭扭的大车。所有人都像保罗·D一样情绪高涨,连濒死玫瑰的气味(保罗·D使之引人注目)都不能抑制。他们挤进栏索入口的时候,像灯一样被点着了,都激动得屏住了呼吸,因为就要无拘无束地观看白人了:变魔术的、当小丑的、无头的或是双头的、二十英尺高或是二十英寸高的、一吨重的、全部文身的、吃玻璃的、吞火的、吐出打结的绸带的、筑金字塔的、耍蛇的,还有练把式的。

这一切都写在广告上,识字的念出来,不识字的就在一旁听着;尽管事实上都是些胡说八道,他们的兴致依然丝毫不减。招徕生意的骂着他们和他们的孩子(“小黑鬼免费!”),然而他马甲上的食物和裤子上的窟窿使得那些叫骂显得无伤大雅。无论如何,为了他们也许再不会得到的乐趣,这个代价太小了。如果是为了观看白人们大出自己的洋相,两分钱加上一次侮辱花得值。所以,虽然这次狂欢节连平庸都够不上(那就是为什么一个“黑星期四”得到认可),它还是给了四百名黑人观众一个一个又一个的刺激。

“一吨女士”向他们吐唾沫,可她的大块头降低了实际效果,于是她小眼睛里无能的卑劣让他们过足了瘾。“天方夜谭舞女”把通常十五分钟的表演减到三分钟——这让孩子们不胜感激,因为他们等不及她下面的那个“阿布蛇魔术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