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敛笔(第3/8页)
仓颉有些意外,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于仲毕恭毕敬道:“我儿子他这两日有些不对劲。”
仓颉纠正道:“那不是你儿子,是我的笔。”
于仲有些闷闷地说:“我不甚了解前因后果,但于我而言,那毕竟是我妾怀胎十月生出来的大胖儿子。”
仓颉站起来,拍拍手道:“让我去看看吧。”
不得不说,仓颉觉得于豪尽管只是一支笔,却长得很不错,唇红齿白,手长脚长,未来必定是个祸害。
他长得飞快,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生长,仓颉拉着他转过身,撩起了他的上衣,就见那笔状的胎记微微凸起,红似焰火,像是随时都要喷发一般。
仓颉偏头告诉一脸茫然的于仲道:“他是我的神器,前日我碰到了他,他便感受到了我的神力,原本他就是错入了轮回之道,是上天要尽快弥补这个错漏。”
于仲有些讶异:“什么意思?”
“就是……他或许会很快长大、成人……”
于仲说:“这难道不是好事吗?”
仓颉叹口气说:“但……他也会迅速地老去……”
于仲倒抽一口冷气:“你的意思是说,我儿子只有很短的寿命?”
仓颉点点头。
“多久?”
“不足一月。”
于仲无助地捂住了脸:“为何上天要如此待我?”
仓颉解释道:“这原就是错漏,你命中本就无后,若不是我不慎落了笔下来……”
这对于老来得子的神医而言,无疑是天大的打击,他原本以为自己终于后继有人,哪里知道竟是一个只能活一个月的儿子。
如果这事是真的,简直就是镜花水月一场空。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老泪纵横,多希望这只是一场梦。
但任于仲如何不愿相信,于豪的个子确实是一天天高起来,而且聪慧程度也不是一般孩子能比拟的,事到如今,他也只能信了。
对此,他只有一个要求。
“哪怕只有一个月,至少让他留在我这里吧,让我陪着他到最后……这样,我也算有过一个儿子……”
于仲抱着看起来已经有四五岁的于豪,眼中满是期盼。
仓颉能理解他的痛苦,说道:“好,我也会在这里等候一个月的。”
原本,这应该是一个神明在人间逍遥,然后等着自己的笔阳寿尽了,和自己一起回天界的简单故事。
万万没想到的是,于豪长得白白嫩嫩,人也跟个软团子似的,像是个没骨头的,整天枕着人睡,没事就对着大人张开双臂,奶声奶气地喊道:“抱抱……”
仓颉低下头,看着抱着自己腿的于豪那双黑葡萄一样忽闪忽闪的大眼,顿时有种被无助小奶猫缠上的感觉。
他伸手将于豪抱了起来,那软绵绵暖烘烘的小身体,就这样贴在他的胸口。
这……也太可爱了吧?
仓颉顿时有了一种不太妙的预感。
果不其然,之后,仓颉发现自己的报应来了,他没有办法拒绝于豪的任何要求,总是打心眼里想要给他最好的。
某一日,于仲正在抄写笔记,尚年幼的于豪跑了过来,伸长了手臂想要够他的毛笔,于仲觉得有些乐呵,便将毛笔递到了于豪的手里。
于豪的小手抓着毛笔杆子玩了许久,转啊转,很快就转得脸上身上到处都是墨迹,变成了一个小黑人,那模样,逗得于仲笑个不停。
于豪拿着笔在纸上画啊画啊,忽然画出一个圆圆的圈来,最后一笔提起来后,那纸发出了一阵光芒,突然落下了一个玉镯子。
于仲愣住了,拿起玉镯子看了又看,虽然样子与他送给小妾的有些相似,但纹路却是不同的。紧接着,于豪第二个圈也画完了,纸上又出现了镯子……
于仲将仓颉叫来,问他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仓颉进来就见到地上一地的镯子,顿时叹了口气:“唉,说来话长。”
“怎么回事?”
仓颉将于仲拉到一边,说道:“我这神器的异能便是能下笔成真,无论画什么都会变成真的,所以他有这个能力……不奇怪,你不用担心,这些东西不该是属于人间的,不一会儿便会自己消失的。”
话音刚落,于仲手中的一个镯子就化作了一团光芒,失去了踪迹,地上的镯子也一个接一个地消失了。
只有于豪还在欣喜地举着毛笔画啊画。
仓颉说:“但为了安全着想,还是不要让他在外人面前画画吧。”
于仲点头称是。
除此之外,于豪与一般的小孩并没有什么不同,调皮捣蛋,破坏力惊人。
于是,李水就看到了现在这样的场景。
一个半大的调皮孩子身后跟着一老一少两个人,一个手端着饭,一个手中端着菜,想尽了各种方法,让他吃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