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2/10页)
她双臂抱胸,脑袋一歪:“我不确定我有兴趣。”但她的微笑背叛了她的言语。
“你该有兴趣。”他答道,说完便往柜台走去,希望她会跟来。她有些反复,想跟他玩捉迷藏,不想他放弃,而他决心要陪她玩下去。
她没有跟着他走。他把书录入系统,她递来一张一英镑的钞票。
“今晚有个乐队演出。”他说,“肯定有高浓度苹果酒,去的都是朋克族,但我觉得一个美国女孩在英国的最后一晚去那儿是再合适不过了。”
他把书装袋,递给她。她看他的眼神里,有种像是不相信的神情,还有一丝丝的倾慕。
朱利叶斯与女孩相处向来很自信。他尊重女孩,他喜欢的是她们的思想,而非外表,似乎正是因为这个,女孩们也觉得他有吸引力。他体贴,却又保持一些神秘感。他与牛津那些公立学校出身的狂妄男生不同。他的穿着打扮也稍稍与众不同—波希米亚风格,天鹅绒的夹克和围巾,头发稍微漂白。他还很好看—高高的颧骨、大大的眼睛,他还偶尔画眼线来衬托。在伦敦长大的他,并不惧怕不懂时尚的人对他打扮的嘲讽。
“为什么不呢?去就去吧。”她终于答道。
“我八点到。”他说。
他到酒吧时,已经八点二十了。她却不见人影。他不知道是她迟到了,还是已经来过,又走了,或者根本没打算出现。他不想因为这个担心,还是顺其自然吧……
他在吧台点了一杯浓苹果酒,品着酒里发酸的苹果味,然后在人群中挤出一条道,找到落日余晖中的一把长椅坐下。这是一家蛮受欢迎的酒吧,但不怎么斯文,他爱的正是这里的不遮掩、不虚伪,而且总有好乐队来这儿演出。此刻,这里有一种欢乐而充满期待的氛围,这是夏日的最后一周,太阳也在道别。朱利叶斯感到他的生活即将改变。但这是否与那个红发女孩有关,他不确定,只觉得有这个可能。
九点钟,有人轻快地拍了一下他的肩。他转过头,是她。
“我本来不打算来。”她说,“我不想爱上你,再去乘明天的飞机。”
“爱上一个人是可以选择的。”
“那可不一定。”她看起来很严肃。
“那咱们就想办法阻止吧。”他起身,拿起自己的品脱玻璃杯,“你尝过苹果酒了吗?”
“还没。”她看起来有些犹豫。
他为她点了半杯,这种酒就算是成年男人,两杯下肚,都会悲鸣起来。他们去看乐队表演,这个乐队是吉普森朋克风,唱的歌都是写心碎、满月的。他又为她点了半杯酒,看着她的微笑变得慵懒,半闭着眼睛。他只想让她那拉斐尔前派画作般的鬈发穿过自己的手指。
“你今晚在哪儿住?”乐队开始收拾器材时,他问道。这时,微醺的酒客们也开始离开酒吧,走进温暖的夜。
她搂住他的脖子,紧紧拥住他的身体。“跟你。”她低吟道,她的唇覆住他的,是夏日最后一颗苹果的味道。
后来,两人在夜的余温中相拥,她呢喃道:“你还没回答我呢。”
“回答什么?”
“你最爱的书。”
“《一九八四》。”
她掂量了他的答案,赞许地点点头,闭上眼睛,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晨,他醒来时,还被她雪白的手臂搂着。他不知道她的航班几点起飞,她怎么去机场,有没有打包好行李—昨晚他们没怎么谈实际问题。他不想叫醒她,她在这儿,让他感觉很安全。他从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一种全然的完整感。这种感觉让他觉得从前读的许多书都好理解了。他当时以为自己读懂了,不过那只是理性层面上的,而现在,他有了一种更深层的理解。这种感受好奇妙,让他觉得快要窒息。
他要是一动不动,不言不语,她就不会醒过来。也许那样她就会错过飞机;也许那样,他就能再与她共度奇妙的二十四小时。
但是朱利叶斯到底是有责任感的,没法做到任性。于是他捏起一小撮她的头发,搔她的脸颊,直到她动了。
“嗨,”他低声道,“你该回家了。”
“我不想回。”丽贝卡唇贴着他的肩,嘟囔道。
他抚着她温暖的手臂:“你还可以回来啊。”
他一颗一颗地抚着她身上的雀斑,一共有几百个,不,是几千个。他肯定没法赶在她走之前全部数清。
“你的飞机是几点?怎么去机场?”
她没回答,而是拉起他的胳膊,看了看他腕上的表。
“一点起飞。”
他吓得坐了起来,已经十点了:“天哪,你得赶快起来,这样肯定赶不上的。我可以开车送你,但我觉得赶不上了。”
他赶紧起来找衣服,匆忙地穿。她没有动。
“我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