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初 Sunrise(第2/10页)

03

小安和陈慕真正在一起,是在高二那年。

那年冬天,天亮得格外晚。小安有早早来学校的习惯,但又怕黑,所以每天早上陈慕都会来接她。两个人打个招呼是悄悄地,蹑手蹑脚地,笑也都是只咧嘴不出声的。

那时候,他们一起去狗市给土豆买衣服。它蜷缩在汽车底下冻得直哆嗦,怎么喊也不出来,小安着急又心疼。那时候,天气冷到好像她掉下的眼泪,都可以在脸上结冰。

后来陈慕把土豆带回了自己家,想收养它。可是因为家里条件不好,地方又小,家长要上班陈慕要上学,根本没有能力和精力收养一只对爱情最好还是保持点洁癖,不要随便开始,不要急着妥协,流浪狗,再说家里从没养过狗,甚至都不知道这样把它带回家,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所以陈慕妈妈是坚决反对的。为此,陈慕跟妈妈大吵了一架,冷战了三天三夜,还挨了一顿打,最后以自己好好学习考上一本为条件,才说服了妈妈。

真正值得的东西都不会那么轻易得到。

珍惜还可以单身的日子吧,我“不介意孤独,比爱你舒服”。

小安每周末都会来看土豆,带它去公园的草坪上晒太阳,因为土豆太爱动,所以小安给它换了个名字叫兔子。每次在街上,陈慕和小安追着一条狗喊“兔子你别跑”,都会引来路人诧异的目光。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他们彼此眼里,追着一只叫作兔子的狗,是多么幸福和开心。

那时候,他们因为兔子而有了很多共同话题,比如因为没有太多时间带它晒太阳,兔子会缺钙,两人就计划着怎样攒钱给兔子买到更好的钙片;他们也会比谁给兔子梳的毛发更好看,谁给它拍的照片更可爱。小安会因为陈慕经常打篮球,把兔子放在一旁不管不问而生气,生怕哪天心爱的它又跑到又冷又饿没人照顾的世界。陈慕则会计较小安总是让他去收拾兔子拉下的便便,两个人,围绕一只狗,吵吵又闹闹。

当然,高中时代的他们并不是只有养狗这一件事。他们的高中生活也包括一起上晚修,在蟋蟀乱跳的教室里做着似乎总也做不完的数学题。他们都爱五月天,课下一遍又一遍地练歌,以组合的形式羞答答地跑去参加校园歌唱大赛。

小安是班里的学习委员,课下会给陈慕辅导功课。毕竟在那个还是估分报志愿的年代,高考对每个人的未来都尤其重要。在大多数成熟的恋爱关系里,彼此的存在是为了让彼此更好,所以学习好的小安会尽全力帮助她喜欢的男孩子变得更加优秀。虽然和大多数男孩儿一样,陈慕总会嫌小安唠叨、聒噪,管东又管西,实际上这个善良的男孩很努力,他们的名次差距渐渐从半个班级缩小到两个小组。在成绩单的前面发现小安的名字后,你总是可以发现在她后面不远处,一定有一个叫陈慕的男孩儿。他擅长她擅长的,不擅长她不擅长的,就好像一个可爱的复制品一样,有学生时代的默契和浪漫。

04

小安是那种从小乖到大的女孩,即使老师把《静夜思》的作者说成了杜甫,她也会跟着狂点头。班里的坏学生欺负她,用脏话骂她,无论对方怎么骂,她永远只会还一句嘴,那就是——

你再说一遍!

于是对方就会一遍又一遍地骂她,毕竟这是她的“要求”。

后来有一次坏女孩欺负小安,骂得污言秽语。小安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声嘶力竭地还击着对方——

你再说一遍!

陈慕看到笑得肚子疼,一个可爱的女孩梳着大大的马尾,一只手揪着校服的衣角,一只手抹着眼泪指着对方几个来势汹汹的坏女生,样子实在是让人想笑。

后来陈慕走过去,帅气地挑着眉毛,对对面几个女孩说:“我女朋友都敢欺负,不想活了啊?”

陈慕身材高大,看起来像个三流小混混儿。几个坏女生见势扭头走掉,扔下一句:“你给我等着,我们还会再回来的!”

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应该是“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

等她们走了,陈慕看着抹眼泪的小安,又心疼又觉得好笑。他明白,眼前这个单纯的女孩儿,就是自己想要倾其所有去保护的。

那天的夕阳很柔,哭哭啼啼的小安脸上有晕不开的红色。那天陈慕笑着,洁白无比的牙齿在黝黑的皮肤下更加闪耀。她喜欢眼前这个只要自己遇到困难就会出现的大男孩,留着短短的寸头,有健康的肤色和乌黑发亮的眼睛。

那天临走时,陈慕教小安以后如何面对这些坏女孩儿。她躲躲闪闪,学会了第一句骂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