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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喜欢这样的时刻,像具行尸走肉,身子只管往前走,脑子什么都不用想。包括洗澡、走路去什么地方、沿着那条熟悉的路线从家开车到康涅狄格州。她可以利用这些时间反复整理自己的思路。思路总是那么凌乱,像许德拉[2]似的。你每解决一个问题,就会有新的问题冒出来。现在场地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当然,场地。她想把这事告诉罗伦,还要考虑怎么安排那几千位客人——显然,她父母打算请几千人来参加她的婚礼。罗伦了解那栋房子,她肯定会有好主意的。她应该给罗伦打电话,先把这事写进清单里。今晚不行,今晚读书俱乐部要聚会。罗伦不是读书俱乐部的人,她跟俱乐部没有半点儿关系。俱乐部除了沙拉共有四人:梅雷迪思、艾丽斯、瓦莱丽和西蒙妮。梅雷迪思很喜欢读书俱乐部,事实上,俱乐部就是她组织的;艾丽斯是梅雷迪思的同事;瓦莱丽是艾丽斯的老朋友,也是梅雷迪思的朋友;西蒙妮是丹同事的老婆,她有一次在派对上跟沙拉说想加入读书俱乐部。这不是罗伦的圈子。明天也不行,明天沙拉得去跟卡罗尔参加工作晚餐——中餐外卖,要去谈拨款的细节问题。星期五也不行,星期五要工作,下午还要去一家宴会包办公司试吃品尝,晚上要跟丹和丹的同事斯蒂芬以及斯蒂芬的妻子艾米共进晚餐。星期六也不行,露露生日快到了,沙拉要去给露露买礼物,不过到现在她都还没想好买什么;买完礼物丹也下班了,要跟丹见面。丹每个星期六下午都要去办公室加班,沙拉会去逛街或者在家看书什么的。星期天也不行,星期天雷打不动是留给他们过二人世界的。他们白天在家消磨时光,晚上回沙拉娘家聚餐。不过还是要尽快打。到时候她可以告诉罗伦,他们打算在家里举行婚礼,露露提到想在接待会上高歌一曲,还老是问新娘的妈妈应该穿什么衣服。只要是关于婚礼的,不管什么事,沙拉第一个想法就是告诉罗伦。
沙拉厌倦了思考自己的生活现状。关于婚礼的事似乎非常琐碎。上周,沙拉参加了和丹同事及其配偶的晚餐聚会,除了他们二人,还有迈克尔和贝瑟妮、安德莉亚和埃利阿斯。他们都非常可爱,也都非常喜欢丹,认识丹的人,没有不喜欢他的。而且大家爱屋及乌,也都很喜欢沙拉,因为沙拉要嫁给丹了。
戒指还是很有意义的。戒指和戒指象征的东西,是大家反复谈论的话题:从工作说起,说到了婚礼;从房产说起,说到了他们自己的婚礼,接着又回忆起在纳米比亚度蜜月的那些琐事,说到深夜要给客人提供零食(碰巧都是甜甜圈;两对夫妇都准备的甜甜圈,那时候他们还不认识呢),说到了婚姻登记的风险,说到了写感谢信的重要性。
婚礼还没有举行,她已经很厌倦了,不希望一次次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显然,新娘唱的是独角戏。比如,她从来没听到有人问丹任何具体的问题,包括他婚礼穿什么,客人们吃什么。从某个角度来说,相对于大家普遍只谈论别人做什么工作的趋势,这倒是个进步——每个人都喜欢一见面就问对方是干什么的,不是吗?
沙拉对这个问题无法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因为她总是把自己当成问题的处理者,只是不知道该怎么清楚地表达这种职业。反正她也没有时间思考应该怎么把自己所做的事情说清楚,因为她只顾着去做了。也没有哪个词语能描述她正在做的事。她每次都试图把话题引开。也没有哪个词语能描述胡克所做的事,可是他做了很多事。这是家族事业,沙拉所做的这些事,将方方面面联系起来,解决各种问题,都是家族事业,尽管她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她很羡慕菲奥娜和罗伦她们,因为她们只用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自己的事业。
现在她的事业就是这场婚礼。沙拉不介意唱独角戏,也没指望丹帮多少忙:这是她的责任,她知道。这倒不是性别歧视,只是两个人谁更适合处理选购鲜花和蛋糕这样的事情,就由谁来做。她不得不考虑这些该死的问题,倒不是对根深蒂固的女权主义信念的某种背叛——这反映了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他们希望建立这样的关系,这是一种相互帮助的关系。她知道,如果她口出怨言,丹肯定会利用午休时间帮她订蛋糕。
事实上,她才不在乎什么该死的蛋糕呢。她去过法院。现在已经太晚了。他们就要这样结婚了,她必须认真对待这件事了,人们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人们期待什么就给他们什么:打上领带,穿上不太漂亮的裙子,吃温热的三文鱼,用甜品小勺轻敲香槟酒杯,拍照,跳舞,跟亲戚长辈打招呼,去见大学和高中的朋友,半夜十二点时钟敲响的时候从黏糊糊的盒子里拿热气腾腾的甜甜圈吃。她会克服各种问题,举办一场完美的婚礼。她不会让人失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