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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伦的妈妈曾经很可怜沙拉没有兄弟姐妹,觉得两个女孩之所以这么快就这么亲密,是因为沙拉是独生女。当然,沙拉其实不是独生女,不过贝拉不认识露露,也不可能知道沙拉曾经有个哥哥。罗伦从来不觉得沙拉孤单。她有点儿嫉妒沙拉:没有弟弟冲她打嗝、冲她歇斯底里地大笑,不用忍受男孩子身上散发的那种浓烈而恶心的气味,后来她才知道那是因为自慰。
不管怎么说,沙拉从来都没有孤单过,所以她不可能觉得孤独。她总是跟女孩子们结伴在一起。沙拉很有权威,她很有气场,天生就有领袖风范。她有一种明星气质,这跟她的父母是谁没有关系,跟他们有没有钱也没关系——除了罗伦,每个人的父母都是大人物;除了罗伦,每个人的父母都有钱。沙拉的气质是天生的,就像天气潮湿她的头发就会打结一样。
七年后,在另一座陌生的自助食堂吃第一顿饭的时候,罗伦看到露露那张愚蠢的脸和胡克那颗威严的脑袋,终于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她才不在乎以后同学们是否会谴责他是战争罪犯。她只是坐在那里,看着露露拿叉子去捅沙拉;看着胡克吃一块烤芝士三明治,感觉似乎既不协调又完全适合。因为他这么热爱美国,诸如此类。在陌生的环境中,在富丽堂皇的大楼里,沙拉没那么容光焕发了。那栋楼受制度调整的影响,为了节能,装上了刺眼的荧光灯,从而失去了自己的特色。说不定这跟胡克和露露有关。罗伦的爸爸妈妈把罗伦送到学校就走了。罗伦跟他们道别,假装难过,其实激动得胸口都要炸开了。她终于摆脱了大人的束缚。看着父母钻进停车场外面那辆紫红色的客货两用车里,罗伦感觉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她在夏日下午的空气里自由飞奔。她这一辈子都在等待即将发生的事情。这是她第一次真正经历这样的事情。现在十四年过去了,回头看看,她似乎觉得既不太可能,又十分滑稽。
接下来,她们一起吃了四年的饭。早餐:沙拉喜欢吃早餐,罗伦不喜欢吃,只喝一杯咖啡。午餐:如果安排得过来就一起吃。晚餐:大部分时间都一起吃。还有消夜:她们是大学生,经常熬夜,到了夜里11:00,什么都不想,就想来一盘泰特土豆。一边吃夜宵,一边讨论《米德尔马契》:没有人喜欢读《米德尔马契》,但是读那本书让人受益良多。当时她和沙拉要是不一起吃饭,就会觉得很难想象,或者非常别扭。其实现在看来,那时候天天腻在一起才叫别扭呢。这就是生活,生活真是有意思。
凯伦头发微微发红,笑起来很尖刻。她对所有的事情都很尖刻。她在俄亥俄州长大,说话发音很奇怪。她的揶揄挖苦入木三分。她们第一次一起吃午饭,是凯伦主动邀请罗伦:“嘿,一起去吃午饭。”听着很自然,所以罗伦就自然而然地答应了,只不过如果换了她,她绝不会主动去约凯伦。那次吃饭,凯伦用自己对上级细致入微的观察取悦罗伦。她指出,玛丽-贝斯两条腿不一样长,而且差很多,看她走路就能看出来。罗伦比凯伦早两年进公司,却从来没留意过。她不怎么留心别人生活中的细节。凯伦模仿玛丽-贝斯的步态给罗伦看——倒不是嘲弄,只是很客观地模仿,罗伦非常吃惊。凯伦很善于观察。或许,善于观察比天资聪明更重要。
“对了,那个临时工怎么样了?”凯伦漫不经心地问。
“什么怎么样了?”罗伦用筷子的样子很狼狈,所以用的是叉子。
“他挺帅的。”凯伦有男朋友,叫埃文,是个插图画家。听上去不像正规职业,但他以此谋生。埃文人不错,但是留着山羊胡子。去年有一次下班后,他们三个人去喝过一杯。他的除臭剂喷得不够多。
“是啊,挺帅的。”罗伦说,就仿佛她们在谈论天气。
“我靠,就好像你没注意似的。”这是凯伦的又一大特点:爱骂脏话。
“我注意了啊。”罗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