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房子西餐馆的家宴简妮的功课比范妮好得多(第3/5页)
为了庆祝范妮出国,爷爷特地开了一瓶红葡萄酒。
跑堂的胖女人取来了玻璃酒杯,分给桌上的人。酒开了瓶,倒在杯子里,晃了又晃,可酒液一点也挂不住杯子沿,看上去实在不算什么好酒,但那也是红房子可以开出来的最好的酒了。张裕的红葡萄酒,据说还是从前法国传教士带来的技术。爷爷举了举手里的杯子,轻声说:“祝贺范妮终于有机会到美国!”
大家碰了杯,都轻轻叫“cheers”。
爷爷又朝叔公举了杯说:“甄盛,你和爱丽丝是范妮的恩人,大恩不言谢。”
大家都附和着爷爷的话,向叔公举起杯来。范妮说:“叔公,我还是要说谢谢的。”象擎着一朵红色的玫瑰花一样,范妮向叔公举起自己的酒杯。
叔公站起身来,说:“大家都不要客气,这么多年,你们吃苦良多,如今我能帮上忙,心里真的是高兴和安慰。其实,为范妮做经济担保对爱丽丝也没有什么为难,她一个退休教授,又没有逃税的问题。”叔公特地与范妮碰了碰杯,“范妮,我为你高兴。”
大家喝了杯子里的酒,脸都有点红了。放下杯子,维尼叔叔轻轻吁出一口气,说:“上帝保佑,总算成功哉。说起来,也象是电影一样巧,范妮正是去住爹爹从前读书去住的那条街,也是命。”
叔公说:“我也去住过,我在麻省理工,学工商管理,是爹爹定规要我去学,要是我自己,就学baseball专业,jazz专业,我到现在还可以背得出三百多首当年的英文歌的唱词,一点也不比现在在立体声里做老歌曲的查利林差,只怕了有的歌我懂,他却不懂。现在我需要睡觉的时间少了,醒着的时候,就把它们抄在一本本子上。范妮见过的。那一年,我毕业要回上海,甄展刚刚到纽约,我就去纽约看他。其实我最喜欢纽约,那里才是花花世界。我不想在新英格兰住,爱丽丝又吵着要读书,不在我那里。我真的寂寞死了。我也记得那条路,在格林威治村里面,一条小马路,十字路口有一个石头的喷泉,流水日夜不停,两面都是红房子,绿藤。离地铁站不远。”
爷爷说:“那是spring street站。那个地方方便极了。范妮将来到上城去,回家的时候也要在那里下车。”
范妮点点头,她脑子里能想起来的,都是欧.亨利小说里描绘的下城格林威治村,在爬满了藤叶的老房子里,住着一个穷画家,病了,躺在床上望窗外的藤叶。现在她多知道了一点,那房子是红砖的,大概从外面看,就象红房子西餐馆一样。她租的房间附近的地铁站,叫spring street。可是,她还是不能相信,自己有一天能走到少年时代读过的美国小说里面去。
“听上去,范妮象要走到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里去了一样。”维尼叔叔也说。
“我也觉得这是假的一样。”范妮说。
“因为想得太久了,来了,反而不象是真的了。”爸爸隔着桌子对范妮说,“我和妈妈在火车上,常常要拿出来你们拍来的电报看,也是心里不敢相信。想想1960年的时候,姆妈叫郎尼先办出去,郎尼也是开始办申请了,天天到魏先生家去补习英文,还不是突然出事情。”爸爸说着看看郎尼叔叔,他正坐在桌角,默默吃自己那份盛在高脚玻璃碗里的虾仁杯。他的手象农民那么粗大,那么结实,与吃虾仁杯的小勺子一点也不般配。他的头发已经开始稀疏,用发蜡梳起来以后,能看到一点头皮了。
听爸爸说到自己,郎尼叔叔探了探眼睛,可什么也没说,也不接腔。他的眼睛四周有深深的黑眼圈。他高中毕业时,因为出身问题,所以虽然参加了高考,但还没有发录取通知单,校长就找出身有问题的高三学生开会,讲“一颗红心,两种准备”的问题了。果然,第一批不录取通知单里,就有朗尼的。朗尼帮过的同学,倒都考上了大学。痛心的爷爷,这时决定先以送朗尼到香港治病的借口,将朗尼送到香港去继续高中。爷爷找到自己的朋友魏先生,他从前是《字林西报》的英文编辑,报纸关门以后,他被遣散回家,自己在家教授英文。爷爷送郎尼叔叔去魏先生家补英文,准备到香港就直接进英文高中上课。可是,突然,公安局到家里来找郎尼叔叔问话,说他在魏先生那里上课的时候,说了什么反动言论。郎尼叔叔什么也想不起来,可公安局的人在他面前,当场画出一张当时的地形图,魏先生家的小客厅里,门在哪里,沙发在哪里,那天上课时候,谁靠窗坐,谁靠桌子坐,还有谁在场。这张一清二楚的地形图把郎尼叔叔吓呆了。很快,郎尼叔叔被判了两年劳动教养,送到大丰农场劳动。到了大丰农场,朗尼才知道那一年整个上海都在清理社会上的英文补习班,去补习的人,都被认为与社会主义思想格格不入的阶级异己分子。朗尼在劳动教养结束后,仍被留在农场里,不许将户口迁回上海,就这样,他在大丰农场一直呆了二十五年,到1987年,才终于回到上海。郎尼叔叔十九岁离开上海,四十三岁回到上海,他从一个每天在头发上抹凡士林发蜡,梳派克头,到英文老师家去补课的少年,变成了一个满脸晦气的老光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