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12/22页)

约翰尼看着潘高,很不安。

潘高似乎一点儿也没有不安,他微微一笑:“所以我们会去看看。看完后我们一起野餐。我在做两个馅饼。我想它会很不错的。”

“听起来很棒。”

“会很棒的,”潘高说,站了起来,“过后我们会在班上讨论在特里姆布尔的所见所闻。也许我们会写作文。写作文容易多了,因为你可以查到准确的词。”

“是的,有时写作更容易。但我从没遇见一个相信这一点的中学生。”

潘高微笑了:…洽克怎么样?”

“他也进步很快。”

“是的,他现在很高兴。不是假装的。他是好孩子。”他站起来,“休息一下吧。约翰尼。我去打个盹。”

“好吧”

他有着潘高走开,他柔软纤巧的身体穿着一条蓝牛仔裤和一件退色的柔软工作衫。

披着虎皮的孩子笑,但他也嚎叫和咬人,因为那就是游戏……我认为这个斯蒂尔森也知道这游戏。

那种不安又涌上心头。

池中的椅子轻轻地上下浮动。太阳暖洋洋地照在他身上。他又打开。图书评论调但那上面的文章再也吸引不住他了。他放下报纸,划着小橡皮椅到了池边,上了岸。特里姆布尔离这里不到三十英里。这个星期六他也许应该开着柴沃斯夫人的汽车去那里……看看格莱克·斯蒂尔森本人。感受一下现场气氛。也许……也许跟他握握手。

不。不!

但为什么不呢,在这个大选之年,看政治家成了他的一种癖好。再多看一个又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这么心烦?

但他的确很心烦,这是毫无疑问的。他的心跳得比平常快,手里的杂志也拿不稳,掉到水池里了。他骂了一声,连忙把它捞出来。

不知怎么搞的,一想到格莱克·斯蒂尔森,他就会联想起弗兰克·杜德。

太荒唐了。他只不过在电视里见过斯蒂尔森,不应该对他有任何感觉。离得远远地。

嗯,也许他应该,也许他不应该。也许这星期六他应该去波士顿,看场电影。

他回到客房,换了衣服,这时一种奇怪的惊恐感涌上心头。这种感觉就像一位老朋友——那种你暗地里痛恨的那种老朋友。是的,星期六他要去波士顿。那样更好。

虽然在以后的几个月中,约翰尼反复回忆那一天,却无法记起他最后为什么又去了特里姆布尔,他是驶向另一个方向的,计划去波士顿,然后去坎布里奇,逛逛书店。如果有足够的现金的话(他把柴沃斯给他的奖金中的四百元寄给他父亲,赫伯又把它交给东缅因医疗中心——这就像向大海倒一滴水),他准备去电影院看电影。这计划很不错,天公也作美,八月十日非常晴朗温暖,是新英格兰完美的一个夏日。

他走进大屋的厨房,做了三个很大的火腿奶酪三明治当午餐,把它们放进一个老式的柳条野餐篮子中,这篮子是他在储藏室发现的,他最后又找到了一箱啤酒。在那时,他感觉非常好。既没想起格莱克。斯蒂尔森,也没想起他那由摩托车流氓组成的保镖们。

他把篮子放在奔驰车的地板上,向东南方驶去。到此为止一切都很清晰。但这时他开始胡思乱想起来。首先想起他母亲临死前的样子。他母亲的脸扭成一团,手蜷成一个爪子,说话时嘴里像塞了一团棉絮。

我不是告诉过你吗?我不是这么说过吗?

约翰尼把收音机开得更响些,动听的摇滚乐从汽车立体声喇叭中倾泄出来。他沉睡了四年半,但摇滚乐仍很好听,谢谢。约翰尼跟着唱起来。

他有使命要你完成。别逃避,约翰尼。

收音机淹没不了他已故母亲的声音。他已故的母亲要说话,甚至在坟墓里也要说话。

别躲在洞穴中,让他派一条大鱼吞掉你。

但他已经被一条大鱼吞掉过。它不是一个巨大的海兽,而是昏迷。他四年半一直在那个特别的鱼的黑肚子中,那就够了。

高速公路的人口到了,他陷入沉思,忘了拐弯。过去的回忆缠住他,让他很不安。嗯,他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后就拐回头。

不要做陶工,而要做陶土,约翰尼。

“噢,算了。”他低声说。他必须忘掉这些话,他母亲是个宗教狂,这么说她很不敬,但这是事实。在猎户星座的天堂,驾着飞碟的天使,地球下面的王国。她其实像格莱克·斯蒂尔森一样疯狂。

噢,天啊,别想那家伙。

“当你们把格莱克·斯蒂尔森选进众议院时,你们可说,热狗!终于有人打破僵局!”

他来到新罕布什尔州63号公路。向左转就通往康孝德,柏尔林。里德斯密尔,特里姆布尔。约翰尼想都没想就向左拐去。

他在想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