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3/3页)
“他是那么干的吗?把你卖给钱斯?”
“我不知道他干了什么。但我跟钱斯走了。还不错,比跟着达菲强。他把我带出那个房子,把我安置在一部电话机边上,到现在,呃,有三年了。”
“你想让我帮你脱身?”
“你能帮我吗?”
“我不知道。也许你可以自己干。你跟他什么都没说过?暗示过,或谈论过,诸如此类?”
“我害怕。”
“怕什么?”—棒槌学堂·E书小组—
“怕他杀了我,或给我毁容,或其他什么的。或者,他会说服我放弃这个念头。”
她身子前倾,把染着波特酒色指甲油的手指放在我手腕上。这个姿势显然是蓄意而为,但很有效。我吸入她的香水气息,感受她的性感魅力。我没欲火焚身,也没想上她,但我无法对她的性力量无动于衷。
她说:“你能帮我吗,马修?”然后,马上补充道,“你不介意我叫你马修吧?”
我只好笑笑:“不,”我说,“我不介意。”
“我赚钱,但留不住。实际上,我挣的并不比在街上多。但我有点钱。”
“哦?”
“我有一千美元。”
我没说什么。她打开钱包,拿出一个普通的白信封,把一根手指头伸到口盖下,扯开信封,从里面取出一叠钞票,放在桌子上。
“你替我去见他,”她说。
我拿起钱,握在手里。我得到一个机会去当金发娼妓和黑人皮条客之间的调解人。那可不是我曾渴望过的角色。我想把钱塞回去。但我从罗斯福医院出来刚九或十天,我欠那儿的钱,月初我的房租该到期了,有多久没给安尼塔和孩子们寄东西了我都懒得去记。我钱包里有钱,银行里更多,但加起来却没多少,而金·达基嫩的钱同别人的一样好,也更容易赚,至于她的挣钱方式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我点着钞票。它们都是用过的百元大钞,一共十张。我留下五张放回桌上,把其余五张还给她。她瞪大了眼睛,我认为,她肯定戴了隐形眼镜。没人会长那种颜色的眼睛。
我说:“先收五百,那五百事后再收。如果我能让你脱身的话。”
“成交,”她说,突然咧嘴一笑,“你本来可以把这一千元全收下的。”
“也许有动力我会干得更好。你再来点咖啡吗?”
“如果你要,我就要。我想,我更喜欢甜的东西。这儿有甜点吗?”
“这儿的核桃派不错。奶酪饼也挺好。”
“我喜欢核桃派,”她说,“我非常喜欢甜食,但从不会增加一盎司体重。很幸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