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6/14页)

不管怎样,我还是要回家。这个“要”字,这个神秘的迫切需要并不能成为自身的动因。一个人的整个身心都服从于这个隐秘的指令,无条件地服从,不讨价还价。“我在欧洲生活了”十年,就像一名勤勉的上进学生;突然间,我感觉自己的状态是一个谎言。从某种角度讲,我的生活并不现实:一切都缺少跟我直接相关、可以触摸的现实性,缺少那种一旦缺乏,我在国外的生活就将变成任务和角色的生活内容。我必须意识到,我在国外所能意识到的所有一切都离我很远;我的兴趣是中学生的;我对马塞尔·普鲁斯特也感兴趣,但这种兴趣不同于国内诗人成败的关注;当我坐下来用午餐时,即使“在自己的巴黎公寓里”也一样,总是觉得自己在什么地方做客,饭菜的滋味对我来说,也有点像在展会上品尝厨师的杰作;我在报上读到的消息都与我无关,翻看每日新闻,我对谁死在了街上、谁被狗咬了毫无兴趣。总之,我在欧洲始终是一个外乡人;在巴黎那些年,我一直订阅考绍的地方报,我对家乡小城的政治风云或当地某晚演出的报道,要比对法国内阁倒台或关于巴黎国家剧院庆典演出的评论有更直接的兴趣。我应该回家:我抱着非同寻常的反叛者和抗议者的情感服从这道指令。但是我也清楚地知道,我周围有什么东西确实结束了,我可以闲耗,可以拖延,可以不马上服从这道指令,但我不能够逃避它。我将要回家,现在我就已经生活在那里,既不好也不坏,既无牢骚也无快乐;我只是惶惑不安地努力适应,心烦意乱,脑子里充满怀旧与出逃的念头……但是,有什么东西结束了,获得了某种形式,一个生命的阶段载满了记忆,悄然流逝。我应该走向另一个现实,走向“小世界”,选择角色,开始日常的絮叨,某种简单而永恒的对话,我的个体生命与命运的对话;这个对话我只能在家乡进行,用匈牙利语。我从蒙特勒写了一封信,我决定回家。

6

早春时节,我动身回家;蒂罗尔的果树已经开花。路途中我既不感到激动,也没抱荣归故里的情绪,甚至没有紧赶慢赶。我在回家的路上磨磨蹭蹭,不时地驻足,歇脚,给自己缓期。归途中,我在苏黎世下车,在慕尼黑投宿,在萨尔斯堡逗留,在维也纳待了几个星期,最后这才横下心,在奥斯特班霍夫坐上了返乡的列车……在海捷什哈罗姆[327]车站,我看到头裹方巾的老妇卖烤点心,看到赤足的孩子们卖报纸和香烟。他们全都衣衫褴褛。我透过车厢玻璃看着他们,感到一股从未有过的同情和怜惜。我想,我要跟他们一起生活。与此同时,我也感到一股巨大的安慰,这样挺好。我感到的只是:不管怎么说,我到家了。

但是在此之前,在回乡途中,我一直感到幽幽的刺痛。我本来可以留在那里,留在国外,留在“欧洲”:我名下的公寓还在巴黎,罗拉还留在那里,她不相信我的心血来潮。我还年轻,还可以留在那里:那里可能还有什么任务在等着我,或许还有成功,我在国外“活在深水里”,小本子上记满了德高望重的熟人——巴黎、伦敦、柏林和罗马的熟人——的电话号码,我认识很多人,其中有不少雅士名流……认识我的人也不少。家里有什么在等着我?贫困,怀疑,不由自主的忌妒。我不安地想:回去后我必须要谨言慎行;必须学会另一种匈牙利语,一种在书里面只选择使用的生活语言,我必须重新学匈牙利语……在家乡,肯定不是所有的一切我都能理解;我回到一个全新的家乡,在我看来,家乡总有点像同谋犯团伙,新入伙的成员必须学会同谋式的家族黑话。不管我听到什么,我都听不懂背后的含义;不管我说什么,别人理解的都不是我想说的内容。之后,我必须再次“证实”自己是谁——我必须从头开始,每天都得从头开始。我没有什么想否认的,也没有什么好夸耀的。我回家并不是浪子回头,但也没有人原谅我或杀猪宰牛地欢迎我。我在家乡能够做什么呢?我了解自己的能力和天性。我可以当一名能从每天机械性的工作中省出几个小时满足自己文学爱好的记者,我回来的正是时候,趁我还能够跟得上潮流,趁我还没被时尚抛弃……我了解“匈牙利作家的命运”。火车刚一停进凯兰弗尔迪站[328],我就急不可耐地跳下火车,坐进出租车,想要尽快赶到佩斯。

城市穷困,蒙尘,破旧,悲凉。就像一位正从瘫痪中康复的人:已经能够挪动肢体,能够迈步并说话。在奥克托宫街角,我叫出租车停下,跳下车。大约是晚上七点。放射路[329]上空旷无人;在广场中央,警察正以感人的敬业精神完成着军人式的手势训练,但街上根本就不见车辆。在安德拉什大街尽头,有一辆汽车闪着车灯由远而近;环路上一辆辆有轨电车带着叮铃铃的声响,以沉稳的缓速在轨道上行驶,感觉严肃而隆重。(开始那段时间,我经常从佩斯的有轨电车上烦躁地跳下,我忍受不了它的颓沓、磨蹭和颠簸摇晃;后来,穷困和麻木让我慢慢适应了它,我随遇而安地乘着它咣当驶过一个个小站,不过有的时候,我也会徒步走出几公里远。在佩斯有轨电车的节奏里,有着某种瘫痪、困乏、蓬头垢面的东欧特征;我无法忍受这种滑稽的哼哼唧唧、咿咿呀呀的沉缓爬行……)街上的行人也很少;人们的衣着不是华贵得扎眼,就是寒酸得扎眼。我沿着安德拉什大街从这头走到那头,穿过卡洛伊环路,走到拉库茨大街。旧旅店的窗口亮着灯;就在拉库茨大街上的这家旅店里,我曾度过我的大学时代和国内记者生涯的最初岁月。我走到门洞下,跟楼长聊了几句,得知旅店的老房东已经搬走,他们的女儿,漂亮、聪明的女医生,我年轻时代那位可悲可怕、吗啡成瘾的情人则死于吗啡中毒,安息在城外拉库什凯莱斯图尔公墓。显然,我在这里没有人可找;旅店里面没别的熟人,只有臭虫。我沿着夜色下的拉库茨大街游荡,望着街边的房子,那些摇摇欲坠、经风历雨、饱受历史浸淫的忧伤老楼;我走到楼门前看巨大的庭院,看掸被褥的铁架、门洞墙上的住户名牌和高大、昏暗、占地费料的楼道;我看商店的橱窗,橱窗里展示的商品跟巴黎的有所差异,不能说更漂亮,也谈不上更难看,只是明显能够感觉到差异;在拉库茨大街上的一家成衣店展窗内,样品的布置是那么精心别致,要比贴在旅行社橱窗内、一眼可见桔槔井[330]的霍尔托巴吉草原宣传画更能唤起我的“乡情”。不知道怎么,这种微妙的差异,让我感到一种回乡者常会感到的视觉性眩晕:佩斯显得非常大,仿佛房子已经长出了首都,可能比巴黎还要大,无边无际,像有许多巨人住在这里。我感到自己像一名残疾人,一个侏儒。在巴黎,我从没有感到过如此不成比例的巨大无比。我再次体验到我在大学一年级当“仙鹤”[331]那年曾经感到过的那种眩晕感;在佩斯,我也觉得自己是个“乡下人”;在佩斯,住着“真正的成年人”,尤其是许多学识渊博、聪明绝顶的人,他们一本正经、目光僵滞地盯着外乡人看,仔细解答他们的提问,但脑子里想的完全是别的,对这些乡巴佬充满嘲笑……我拐上了博物馆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