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魔种(第3/4页)

马库斯来到罗杰和威利身边。他说:“无耻啊。这是对神圣婚礼的嘲弄。我敢保证他们绝不是林德赫斯特的朋友。”

当他经过这对男女身边的时候,他也为他们让了路,仿佛面对的真的是令人心神不安的“人体装置”展品。

人群在各个凉棚间缓缓流动,大家在高低不平的地面上小心翼翼地择路而行,女士们穿着高跟鞋如同走在碎玻璃上。除了马库斯外,威利和罗杰谁也不认识,他们试着辨认谁是黑皮肤那方的,谁是白皮肤那方的。但很难分清。直到婚礼仪式开始,情况才明了起来。

举行仪式的场地四周种了一圈高高的黄杨树篱。探出来的枝条被粗粗地修剪过。这里新近养过鸡,那些熟悉家禽的人还能闻到淡淡的气味。有一面树篱上开了个缺口,对面的树篱上也有一个,非常适合当天下午的仪式。婚礼的主角从其中一个缺口正式入场。宾客则从另一个缺口进入。草地上铺着一块长方形的绿色帆布,那是举行仪式的区域。上面放着一些椅子,分作两摊,那是为男女双方的亲友准备的。马库斯的座位与他亲家的座位隔着一条极其狭窄的走道。他的威望和喜悦,他的肤色所显示的朴素的力量,和他们那微弱到几乎缺失的苍白尊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罗杰对威利悄声说:“他们很困惑。他们的教育程度不高。这种事曾经很时髦。但现在,他们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人们对他们有些什么期望。对他们来说,这个世界变得太快。也许他们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太多感受,也许过去这一百年来他们一直感到困惑。”

牧师身上那件硬邦邦的法衣在这样的场合显得过于华丽了。他似乎还不习惯这一身——那衣服对他而言似乎太重了,随时会从他肩头滑落:也许是因为他穿得不得法——一边对着那尊贵的衣袍硬挤出一丝笑容,一边尽可能不露声色地挣扎着让那些华丽的衣饰各就其位。

在上述这一切之后——指路牌、婚礼场地、帐篷和凉棚,以及神奇的灯光——林德赫斯特出现了,胸膛宽阔,面貌凶狠,在他身上,非洲的痕迹已经被抹去了一大半,旁边是他那位长相平平的白人新娘,穿着样式简单的丝质连衣裙,平庸得令人惊讶。他们身后甚至还煞有介事地跟着两个花童,他们的孩子,一个黑皮肤,一个白皮肤,白皮肤的那个跟着新郎,黑皮肤的那个跟着新娘。新郎新娘本就希望仪式简单一些,现在他们的愿望实现了,比他们预期的更简单。

牧师一口偏僻的乡音,难住了在场的很多人,而且他对朗诵就像对他的法衣一样陌生。他吞掉了一些词句,或许是因为它们的美令他尴尬。

一方亲友中有人朗诵了一段《奥赛罗》,另一方有人开始朗诵莎士比亚的一首十四行诗。后者还没有朗诵完,一个花童放屁了,没人知道究竟是黑皮肤的花童还是白皮肤的花童。但是来宾们很英明地分成两派:黑的一方认定是黑皮肤的孩子,白的一方认定是白皮肤的孩子。

白皮肤的孩子放声大哭。她有些伤心。马库斯跑过去,拉起她的小手,带着她慢慢走出场地,往卫生间走去。某位老妇人,看见满头银发的老黑人跑向伤心的白人女孩,回想起一些伤感的往事,不由得轻轻地鼓起掌来;接着又有人鼓掌;接着马库斯和他的孙女得到了所有人的掌声,几秒钟之后,马库斯才明白掌声是送给他的,充满了善意,他于是露出了笑容,扫视左右,微微欠身致意,然后领着白种孙女去了她要去的地方。

阿鲁巴-库拉索乐队开始演奏,节奏强劲。那个黑人鼓手坐在同餐桌一般高的鼓旁。起先,他放松地坐在椅子里,手腕搁在鼓沿上,仿佛正要吃饭或者写信。但接着,他的上半身纹丝不动,一双大手如同装了铰链一般动起来。他击打着,用手掌根部,用整个手掌,用手指根部,用手指,用指尖。他那张开的手上的每一个部位都单独用过。翻飞的手掌泛出了红色,一连串声音响起,在凉棚下轰鸣,打断了所有轻声的谈话。接下来,这支来自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乐队用其他金属乐器盖住了鼓的节奏,而在这所有声音之上,有个声音开始在扩音器里高歌,唱的全是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土语,在场的人没有一个能够听懂。在这可怕的喧闹中,有几个一身新衣的白种女人晃动着她们纤细的小腿,仿佛她们听出了一段节拍,仿佛那节拍令她们无法抗拒,而晚饭却还要过一阵子才开始,送走夜晚的舞会还要等到晚饭之后。

罗杰说:“我快要得偏头痛了。”

他和威利走回到他们租来的车子旁边。距离这么远仍然能分辨出两三种音乐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