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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球的技术很差,但却对体育运动喜欢得不得了。他对迈克斯·艾萨克这个人已经不感兴趣,却对运动员身份的他颇感兴趣。迈克斯最擅长棒球,通常打的是外场的位置。在球场上他身手矫健,轻快地跑来跑去;一旦有球向他打过来,他的反应就和黑豹一样敏捷,不管多险的球他都能从容接住。他也是一位凶猛的投手,他站在垒后,神态自若,动作灵巧。球飞过来的时候他用结实有力的肩膀猛地一挥球棒,把球打个正着。尤金特别想模仿他这个动作,将球准确、有力地打出场外,但是怎么都学不会。他往往笨手笨脚地把球打在地上乱滚,对方守垒的球员很轻易就封杀了。他做外场手的时候举止同样蠢笨,他就是学不会和大家一起并肩战斗,无法像动物的肢体那样,彼此默契、协调统一、运用自如。每到团体打球的时候,他总会很紧张,失误频频。所以他经常单独约另一个孩子打球,要么在午饭后约上本恩,两人一来一往地掷球,一玩就玩好几个钟头。

他终于学会投掷快球了。投球的时候,他那青春、富有弹性的瘦长身躯向前冲着,使出浑身的力气,砰的一声把球砸在捕手手套的正中心,好不得意,要不然就来个漂亮的弧线球,只见球嗖的一声从高处直落下来。本恩对高处落下的球提防不及,不禁大吃一惊,使劲骂上两句后怒气冲冲地把球扔回他的薄皮手套里。春夏两季他一有钱就会去看地区棒球联盟的球赛,有时候别人会请他去看。看球的时候,他总会疯狂地为本区球队以及最棒的球员呐喊助威,脑海里时常幻想自己正在球场上大显身手,在胜负关头能够力挽狂澜。

但实际上,他绝对受不了那种艰苦的训练和严格的纪律,难以接受优秀运动员必须坦然面对的胜利和失败;他要么不打球,要打就一定要赢,而且还要做带队的英雄。获得胜利后他希望有美人来爱他。胜利与爱情,这就是尤金满脑子的幻想——战无不胜,受人爱戴。可当他以往所有的失败与痛苦在眼前显示出来时,他又会恢复片刻的清醒。他看见自己瘦长、笨手笨脚的古怪身材,看见自己整天脱离现实、出神沉思的面孔,简直就像一朵神秘古怪的花,难以引起同伴或亲戚好友的好感,相反还会令他们不快,让他们难受、受他们嘲笑。一想到此,森林里吹起的胜利号角又开始化为乌有了,凯旋的战鼓也戛然而止,喧闹的锣声颤巍巍地消散在寂静中。心中的雄鹰已经高飞。在片刻的理智中,他觉得自己分明就是个疯子,站在那里冒充恺撒大帝。他感到无地自容,扭过脖子用手捂住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