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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中国王子(第4/14页)

“我发誓他看都没看我一眼。”夫人说。

“太奇怪了,我们这群外乡人在他眼里就像是透明的影子。”西摩望着那个莽汉的背影,摇摇头。

“他就是莫里斯。”神父淡淡地解释道,“莫里斯从不与任何人交流,包括表情。要让莫里斯家族开口,比撬开这紧密咬合的巨石还难。”

众人跟随莫里斯的脚步拾级而上,很奇怪的是,当他们穿过城堡的铁门时,并没有任何阻力。城堡里除了前面那个钝重的身影,空无一人。

“五十年过去了,约翰活着吗?”夫人四下打量这东方园林式庭院,自言自语。她不大的声音在这圆形的庭院里嗡嗡回响,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她,好像有一架无形的麦克风伸到了她的嘴边。夫人自己也吃了一惊,她转动身子,并没发现一丝异样。

“这,这怎么回事?”话一出口,她立即明白了,因为在她说话的时候,脚步无意中踏出圆形庭院的中心,说话声随即衰减,恢复成了自然音,为了验证这一发现,她往刚才位置一站,轻咳一声,整个院子都在回响这个咳声。

“这定然是用到了声音的反射共振原理。”梅尔顿转向西摩,“音乐家先生,您能解释一下吗?”

西摩耸耸肩说:“真正的钢琴家是不会亲手调试一架钢琴的。”

“我不赞同您的观点,先生。”夫人严厉地说,“在古希腊时代,每一个智者都是百科全书式的博学家。若是达芬奇不熟悉人体解剖学,又怎能成为一位艺术大师呢?”

“那么,我们这个时代的达芬奇在哪儿呢?”西摩冷笑着,言下之意,在这个刚刚诞生了工业革命的时代,社会的分工愈加明晰,即使是同一领域的不同分支,也存在天壤之别。

“先生。”夫人说,“如果您有幸生在我的少女时代,回到半个世纪前,像一个无知却又不失好奇心的顽童那样,被哥哥们带着参加各种科学沙龙宴会,看他们喝樱桃白兰地,吃罐装鲑鱼,看威尼斯通俗剧,谈论达尔文,你就会像我一样崇拜那些举止古怪却又不失风度的科学怪人了。而约翰·贺维,正是那群人中的佼佼者,他几乎无所不知。”

赫尔岑勋爵附和地点点头说:“夫人,我了解到在您年幼时,曾与约翰交往甚密,能与我们谈一谈约翰年轻时的故事吗?”

夫人的眸子像融化的冰一样,突然变得透明生动起来。

“那个时候,我8岁,约翰19岁,他的哥哥威廉24岁。我姐姐那时与威廉正热恋着,因为这层关系,我认识了约翰。谁能想到8岁的小姑娘心中也会燃起爱的火花,甚至还会学着像姐姐一样约会呢?我暗恋着约翰。”夫人脂粉厚重的苍白脸上浮出羞涩的红晕。

“当有一天我把这层意思传达给了约翰,他笑岔了气,甚至还向他的朋友展示我对他的‘爱慕’,好像我写给他的信是刻在泥板上的法老文字似的。那个时候他可真是个风趣活泼的人,沙龙宴会、公共演说场合中的风云人物。而他的哥哥则显得心事重重沉默寡言,兄弟俩的性格反差就像是火山与极地那样大。但兄弟俩骨子里的东西是相通的,那就是谦逊温和的举止下所掩盖的贵族的骄傲之心,以及他们遭人忌恨的才华与风度。贺维家族在100年前突遭变故,家境已大不如以前,故而兄弟俩时常面对纨绔子弟们的恶语挑衅。那个时候,英国人就像喜欢板球一样喜欢决斗,聪明绝顶的威廉就这样以愚蠢的方式被一个混蛋打死了,自那以后……”夫人的声音陷入哽咽。

“从那以后约翰就像变了个人,变成了那个眉宇间阴霾不开的哥哥,甚至比威廉还威廉,他不再跟任何人交流,后来搭上了去美洲的轮船,据说是去找那个杀死哥哥的凶手去了。当他回来,已不再是我爱的那个约翰了。”说到此,夫人泣不成声,脸埋在手绢里。

梅尔顿搂住夫人颤抖的肩膀说:“也许,约翰还是那个约翰,甚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夫人止住哭泣,不解地望着孙辈的小伙子。

“大家不觉得这设计奇特的古堡,无处不体现着智慧吗?”显然在大家刚才聆听故事的同时,梅尔顿已经对城堡做了不少细致的观察。

“大家随我来。”梅尔顿俨然一副博物馆的解说员的样子,“在这个房间里,我们可以看到钟表零件、轴承、曲杆等机械玩意儿,这可能是一间杂物储藏室,反映出主人有着路易十六一样的锁匠嗜好。如果说这间屋子仅仅展示了他的收藏,那么在左边这间屋子里,约翰的发明天赋则一览无遗。”

桌子摆着一个奇特的东西,它由一个布满凹坑的面板和相连的线圈组成,旁边还摆着一盒钢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