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一辈子都在死磕的母子(第13/13页)

像王熙这么特别的人,当时肯定有很多人围着他问:“皇帝临死前跟你说什么了?说来大家听听啊……”

王熙终生没有把皇帝跟自己的谈话告诉别人,连他的子孙和弟子都不知道。捂得越紧,别人就越怀疑。也许是真的什么事都没有,但你捂住了,难免让人想起“此地无银三百两”这个成语。

康熙当上皇帝后,几次奉皇祖母孝庄的命令上五台山,就是清凉山。这不免让多事的人怀疑是不是顺治没有死,而是在五台山出家。如果顺治不在五台山出家,康熙为什么几次去五台山呢?游山玩水,观赏佛教建筑一次也就够了。何况天下之多,寺庙何其多,为何偏偏就喜欢五台山?

怀疑归怀疑,想象归想象,这些东西并不能成为顺治出家未死的证据。因为有太多当事人回忆顺治临死前的情景,我们就不用别人的记录作证据,我们还是用老汤的话吧!

汤若望记载顺治临死的情景:“如同一切满洲人们一般,顺治对于痘症有一种极大的恐惧,因为这在成人差不多也总是要伤命的。在宫中特为侍奉痘神娘娘,是另设有庙坛的。或许是因他对于这种病症的恐惧,而竟使他真正传染上了这种病症。在这个消息传出宫外之后,汤若望立即亲赴宫中,流着眼泪,请求允许他觐见万岁……顺治病倒三日之后,于一六六一年二月五日到六日之间夜间驾崩,享寿还未满二十三岁。”

汤若望的中文没法跟吴梅村比,这个我们别介意,他说顺治死了应该是不会撒谎的。至于文中说顺治未满二十三岁,那是计算方式的不同,我们把顺治从娘肚子里的时间也算进去了。

顺治死前留下一份罪己诏,诏书里全是骂自己,口气很像是站在孝庄的立场上,所以很多人怀疑这份诏书“被修改了”。诏书中总共列举了自己十四条罪状:

一、在用人和管理方面没有效法祖先努尔哈赤和皇太极,而且汉化程度非常深,改变了不少满族的淳朴旧制,结果导致国家没有治理好,老百姓没生活好(以致国治未臻,民生未遂)

二、没能报答圣母布木布泰的养育之恩,于孝道有亏。

三、提前于圣母离世,反而让圣母哀痛。

四、跟宗室诸王贝勒们接触太少,给他们颁恩不多,导致关系疏远。

五、满洲八旗大臣,世代尽忠,竟不相信他们,反而相信和重用汉族大臣,导致满族大臣精神懈怠,没有心情工作。

六、个性好高骛远,不能虚怀若谷接受别人的意见,很多有用人才未被重用。

七、对一些不法大臣纵容姑息,明知他们有问题,还用他们。

八、国家财政负担很重,兵饷不足,宫中又奢靡浪费,“厚己薄人,益上损下”。

九、在建造宫殿和器物方面,务必要求精益求精,但是在治国方面却没有这种精神,不知道自我反省,不体察老百姓的辛苦。

十、不知道用礼仪克制感情,董鄂妃的丧礼办得过分隆重。

十一、仿照明朝设立太监的十三衙门,明知有弊端,还不以为戒。

十二、自己性情贪图安逸和闲静,和大臣们接触得少,导致上面和下面感情沟通不畅。

十三、自以为自己很聪明,听不进别人的劝告。

十四、明知道自己有错,还不及时反省,导致错误越来越严重。

在遗诏的后面,顺治点名让玄烨继位,命索尼、萨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人为辅政大臣。遗诏显然经过修改,顺治重用汉臣取得很大成就,显然不会以此自责。为董鄂妃,甚至连江山都不要,更不会自责说丧礼办得太过隆重。

顺治这个遗诏让人看起来感觉有些怪,历朝历代如果国家遇上天灾人祸,时局大乱之时,皇帝会下罪己诏。这么做既是向老天认错悔罪祈求保佑,又是向黎民百姓表示皇帝认错了,你们也该体谅体谅他吧!但是像顺治这样罪己诏的却是从未有过,这不是罪己,这完全是作践自己。不管自己做了好事坏事,一律说成是坏事,而且把痛骂自己的话赤裸裸地写进诏书里。我们知道,顺治是一个个性很强的人,当了皇帝后,做了不少好事。他之所以能够取得那么大的成就,就是因为重用汉人,现在反而说自己重用汉人重用错了,这不是荒唐吗?

好了,最后我们可以来评价顺治的一生了,我们不必说他是一个多好的皇帝,也不必说他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我们只需记住一点,为了追求自由,人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且很不讨人喜欢。

个性在历史中是首先被淘汰的——这也许是顺治给我们的教训。在个性解放方面,顺治是一个失败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