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大清的生存脐带(第3/4页)
多尔衮的选择有着现实的需要在里面,他如果一意孤行,在权力赛道强行超车,其后果有可能车毁人亡。他必须要面对代善、济尔哈朗、豪格等诸王贝勒不赞成他称帝的现实,他不想因为夺权造成家族内部的四分五裂。但他夺位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他也不会让自己的侄儿豪格取得皇权。叔侄二人关系闹得很僵,一旦豪格登基,他的结局将会很难看。经过一番利益权衡,双方如果都能放弃自己的利益,共同去成就第三方利益,不失为一种最佳的选择。其实这种权力格局内部的求稳心态,是各方经过权力博弈后所产生的结果。福临继承大统可以说是各方经过一番明争暗斗才定下来的。立福临,可以说是各权力集团之间达成的妥协,这种妥协来自于八旗分权制衡的具体表现。而豪格一方的支持者,并不是只认豪格一人。只要符合皇子继位的正统权力交接制度,代善、济尔哈朗和两黄旗大臣都是能够接受的。
这种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做法,挽救了大清政权,也将滑向分裂边缘的满洲八旗又一次拉了回来。
那么我们再来看一看在这场权力博弈中得到实惠的第三方,其获胜的秘诀又是什么?六岁的福临能够嗣登大宝,有一个人不能不提,那就是他的生母孝庄文皇后。
年过而立的孝庄利用代善的懦弱,笼络住他;与三十三岁的多尔衮联姻,使之倾心于她。尽管史书在这里用了隐晦的笔法,但透过那些迷雾般的文字依稀可寻蛛丝马迹。“太后下嫁”决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联姻关系。它只能是一种政治行为,借着婚姻来寻求权力庇护。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权力与利益的嵌合,而非情投与意合。“太后下嫁”在这里只是一种权力手段,托举着自己的儿子福临直上权力巅峰。
福临能够嗣位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由孝庄在“五宫”中所处的地位所决定。这就是权力系统上层中的“子凭母贵”定律。
皇太极的“五宫”后妃都是来自蒙古科尔沁草原博尔济吉特氏,属于草原贵族。孝端皇后膝下无子,她与孝庄文皇后是亲姑侄;皇太极的其他两宫也有一皇子,比福临小,而且母亲的地位与孝庄皇后相去甚远。博尔济吉特氏家族为了夯实在朝廷的特权地位,她们就必须将孝庄之子福临抬到皇帝的位置上。
济尔哈朗与多尔衮摄政,接着多尔衮又采取果断措施,夺去诸王贝勒等办理部院事务的权力,将诸王贝勒等归入都察院的稽察范围。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自己的权力之路扫清障碍。
在这之后,多尔衮扫荡中原,为大清政权一统,立下了汗马功劳。多尔衮这时候受封“皇父摄政王”,而他当初的政敌济尔哈朗则受封“信义辅政叔王”。作为实权派的多尔衮拥有颁发谕旨的权力,无限接近于皇位。在这之后,他又找了机会干掉了豪格,将其妃子占为己有。这时候的多尔衮虽未称帝,但其权势却并不输给皇帝。就连幼帝福临和孝庄文皇后也不免为自己的处境所担忧。他们并不是权力的真正主人,只是权力的寻租者,说不定哪天就被多尔衮连本带息地收回去。
三方集团的博弈
也许是造化弄人,多尔衮这个权力大地主并没有等到收租子的那一天,就走到了自己的生命终点。顺治七年(1650年)十二月初九,摄政王多尔衮死在了喀喇城(今河北滦平)。孝庄母子至此方算从权力大盘中解套,对于母子来说,下一步就是如何将皇权集中。顺治皇帝颁下诏书,“暴多尔衮罪行于中外”,将其生前爵位全部收回。少年天子以雷霆万钧之势,宣告皇权的强势回归。
母子二人这么做,是做给那些大臣们看的。但凡与皇权掰手腕的人最后都没有好的下场。
皇帝年龄太小,而自己的那些皇叔一个个握有重权。在中央权力机构中,摄政体制就成为均衡权力集团各方利益的产物。加上大清开国两任帝王努尔哈赤和皇太极都没有确定储君制度,所以才引发了权力纷争。摄政体制既要确保帝系传承的合法性,也同时要顾及到努尔哈赤嫡系子弟的权势。经过权力集团的内部平衡,才出现了皇叔父摄政,代行皇权这样一种特殊时期的特殊结构。
同样的权力模式在顺治死后又重新上演了一遍,顺治帝的八岁皇三子玄烨继承大统,改元康熙。顺治在自己的遗诏里命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臣。与前面的亲王摄政不同,辅政是在皇室宗亲、诸位贝勒都还健在的情况下,出现的另一种权力模式。这种制度之所以能够得到推行,是因为经过前面几代的权力稀释,这时候的皇室宗亲手中的权力已经不如往昔那般强大。没有强大的权力,就没有话语权。索尼等四异姓臣分执权力,这是孝庄文皇后为了强化皇权,做出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