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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第五次“围剿”与反“围剿”的战争(第3/8页)

黎川之失,红军虽然出师不利,但远未到攸关大局的程度,在东方军北返,同时中央军也向黎川一带靠近后,国共间真正的交锋才刚刚开始。

(2)洵口、硝石之役

黎川失守后,中革军委决定将东方军从福建撤回,中央军向黎川一线靠拢,准备在此对国民党军实施打击,相机夺回黎川。红一方面军指挥部根据这一计划发出命令:“首先消灭进逼黎川之敌,进而会合我抚西力量,全力与敌在抚河会战。”[31]计划规定东方军(时辖红三、五、七军团)的基本任务是攻击国民党军左翼薛岳、周浑元两纵队,威胁南城。中央军(红一、九军团)先东移配合东方军作战,然后经康都西移棠荫、里塔等地,完成钳制抚河西岸吴奇伟纵队、粉碎抚河沿岸及抚河西敌军的基本任务。中革军委希望,红军以“消灭硝石、资溪桥、黎川地区敌人”为目的,在运动中“突击敌人之暴露翼侧”,以此打击敌有生力量,“造成对敌人中心根据地的威胁”。[32]

从当时来看,中共方面总的思路是希望将部队顶到苏区外线作战,尤其要尽力打破国民党军封锁线,在战略上争取主动。这一思路其实和红军第四次反“围剿”作战思路是一脉相承的。朱德在总结第四次反“围剿”胜利原因时曾谈道:“此次战略的不同点是在择其主力,不待其合击,亦不许其深入苏区,而亦得到伟大胜利。”[33]面对和第四次反“围剿”有一定相似性的局面,中共继续采用这一战法应属正常。为达成顶出去打的目标,夺取南城与黎川之间的战略要点硝石具有重要意义,既可切断黎川国民党军与南城附近主力军的联系,使黎川成为孤城,从而一鼓而下,又可吸引南城一带国民党军主力出动,达到在此一带集中主力围点打援的目的。因此,中革军委一改黎川失陷之前的拖延态度,连电要求东方军迅速回师,指斥:“彭、滕又要围攻邵武,忽视上级命令或将延误军机。战机紧迫,对于命令不容任何迟疑或更改。”[34]朱德、周恩来10月3日致电项英,明确谈道:“目前关键在中央军能以极大机动抓紧当前敌情变化,适时出现,东方军集结最大兵力以最大速度赶在抚西敌援未至硝、黎,工事未固之先,进击硝、黎敌人。”同时,对在硝石作战的风险也有充分估计:“估计敌知我军回师,如更知我中央军东移,其罗纵队有以两三师,或改由李九师、八十七师秘密移至南城,准备以硝石许师诱我,以便从南城、新丰、黎川三方面向我出击之极大可能。”[35]在硝石作战关键是要争取时间,尽可能早地控制硝石,否则就有落入对方包围圈的可能。事实上,朱、周的电报已经侧面提示了硝石作战的隐患,即进入对手后方作战,一方面应有强大的兵力作为后盾,另方面还要随时防止被断后路,而以当时两军兵力对比,红军在这两点上都难有成算。

在中共方面积极备战时,国民党军占领黎川后也四下出击,“清剿”分散活动的红军游击部队,巩固其对黎川的占领。10月3日,国民党军得到报告,洵口方向有中共军队千余人活动,周浑元判断其为红军独立团或游击队,于4日下令第六师周嵒部派出三团“前往扑击”。[36]

当晚,国民党军第六师第十八旅旅长葛钟山率第三十一、三十四两团及第五师第二十七团向洵口方向进发,5日晨到达洵口后,并未发现红军大队踪影。此后,该部在回黎川还是继续搜索上与指挥部往复协商,一直到6日,侦知飞鸢方向有红军部队后,葛钟山决定“乘机袭扑该匪”,[37]率部向飞鸢进击。

东方军9月底由福建回师,10月5日,奉命向硝石方向前进。6日,红三军团隐蔽到达黎川东北,突出于国民党军的葛钟山部成为红军向前挺进中的顺势攻击对象。6日下午,葛旅大部到达飞鸢后,红军主力突然向其发动攻击,将葛部压回洵口,同时资溪桥、湖坊一带红军自北、南两面向洵口出击,形成合围之势。7日凌晨,东方军下达攻击洵口命令,以第四师、第二十师、第五师对洵口发起进攻。国民党军被困的第二十七、三十一两团在赶来增援的部队接应下,突出包围,随增援部队撤回黎川,第三十四团被围困在洵口村内。据彭德怀回忆:被围国民党军“据守山顶土寨子,坡度很陡,不易爬上去,上面无水,再有一天半天时间,即可消灭”。[38]但红军根据既定计划,主力前出进攻硝石,未全力消灭洵口被围部队,10日,国民党军援军到达洵口,将第三十四团残余部队接应回黎川。11月,蒋介石亲自出席仪式,为第三十四团颁授荣誉旗,称誉其在红军包围中,“危困至五日之久,卒能以寡击众,打退土匪,安全回到黎川,使我们全体剿匪军队的精神为之一振!”[39]是役,红军对敌3个团形成重击,缴获机枪29挺,长短枪1084支,无线电台1架。东方军伤亡700多人,国民党军阵亡458人、受伤810人、旅长葛钟山以下被俘1100余人,[40]洵口死尸横陈,数日后仍“臭气大张”。[41]洵口之役,“算是第五次反‘围剿’中一个意外的序战胜利”。[42]不过,红军在是役中损失大批弹药,按中革军委事后保守的总结:“在我们的条件之下,战斗的胜利不是占领地方,而是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及夺取其器材。在这一次我们无论在哪一方面,也没有得到应有的程度。因此,以我们的损失与胜利来比较,那我们所付的代价是过份大了。”[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