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中国国民性探源 第十四章 秦始皇:历史下的蛋(第9/18页)

(《墨子·尚同》)也就是说,天子,是国中的圣人。他发令于百姓说:“听到什么好的或者不好的事,一定要报告天子。天子认为对的,天下人都要颂扬;天子认为错的,天下人都要批判。改正你们错误的言行,学习天子正确的行为。”如果这样,天下就不会乱了。所以,天下怎么样才能大治?天子统一了天下的思想,天下就大治了。

法家对这一点的阐述最明晰。

《管子》的《明法》开篇就说:“所谓治国之道,一言以敝之,君主大权独掌。乱国之道,一言以敝之,大臣以术邀权。所以一定要高尊君主,压制臣下,这样才能以势御国。”

马王堆出土的《伊尹·九主》中则说:“专授,失道之君也。”就是说,把权柄授给臣下的,是失道之君。

《成法》中说:“吾闻天下成法,故曰不多,一言而止:循名复一,民无乱纪。”这个一,既指一个思想,更指不可分割的一个最高权力。《九主》篇在如此之早就指出朋党的危害:“主之臣成党于下,与主分权,是故臣获邦之半,主亦获其半,则……危。”

《韩非子》则指出:“明君高高在上,什么都不做,臣下就吓得战战兢兢。明君治国之道,是使大臣们不得不竭力贡献他们的智慧,君主依此做出决断,所以君主不乏智力资源。能干的人不得不全力为国,君主依此作用他们,所以君主才不乏治国之能。有功,则归功于君主,有过,则归过于大臣们,这样君主才会永远保持美名。”

余英时对韩非子这段话有一段精彩点评。他说:“尊君卑臣论发展到韩非子才真正鞭辟入里,深刻周至。反智论发展到韩非子才圆满成熟,化腐朽为神奇。‘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这就是后世所谓‘天王圣明,臣罪当诛’。尊卑之分还能过于此吗?……有知识有才能的人要只要肯听‘明君’的话,规规矩矩地‘考虑’‘守职’,他们的知识,才能便都变成了‘明君’的知识,才能,‘富贵’是不在话下的。但是如果居然不识相,自高自大,兴风作浪,乱提意见,妄发议论,那么,不要忘了,‘明君’还有镇压的力量在后面:‘世智,力可以胜之。’”

其实,后来真正在专制之世发挥着不断的教育作用的是后世儒家从孔子“君君臣臣”一句中总结出的尊君理论:“人主应该立于生杀万人之位,与上天共持宇宙变化之势。”“君主永远不应该有恶名,大臣永远不应在声誉上盖过君主。功绩善行,都应该归于君主,所有错误,都应该归于臣下。这样,大家才会对君主永远敬伏。”“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

而在中国人竭尽全力抬高君主的权威的时候,希腊人却在思考怎么限制执政者的权力。公元前431年,即墨子的青年时代,伯里克利作了《论雅典之所以伟大》的演讲,从中我们可以领略那个时代希腊人对民主政治的自觉程度:

我们为有这样的政体而感到喜悦……我们这个政体叫做民主政体,因为政权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而不是少数人手中。无论能力大小,人人都享有法律所保障的普遍平等,并在成绩卓著时得享功名,担任公职的权利不属于哪个家族,而是贤者方可为之。家境贫寒不成其为障碍。无论何人,只要为祖国效力,都可以不受阻碍地从默默无闻到步步荣升。

希腊的分权制传统历史悠久。古希腊的执政官不仅任期有明确的限制,而且权力也受到各种民主议事机构的制约。在希腊神话中,宙斯神分给了每一个希腊人平等的政治权利和政治才能。随着希腊民主制度的成熟,希腊人对民主与专制的优缺点进行了更深入的思考。大约在秦始皇出生前一百年,柏拉图在《法律篇》中说,权力与智慧如果能集中在一个统治者的身上,当然是最好的。但实际上,这是很罕见或者根本做不到的,因为人总是自私的。所以必须用法律限制统治者的权力。由此得出结论:除非法律高于统治者,不然国家便不能安定,所以,应该以法治代替人治。

大约与孟子同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进一步发挥了柏拉图晚年的政治思想。他说,法治优于人治基于以下理由:第一,实行人治,不论是由一个人或少数人统治,必然会产生终身制甚至世袭制。他列举斯巴达的王位世袭制和克里特的贵族终身制经常引起纷争的例子,认为这是很危险的。第二,一个人或少数人无论怎样聪明贤良,但个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而多数人中的每一个人可能没有什么能力,但当他们集合为一个集体的时候,他们的智慧和能力却可能超过那少数人。第三,个人容易受感情的支配,容易任用亲信,特别是涉及权力的问题。一个人一旦掌握了权力,不但不肯放弃,还会从别人的手中夺取更多的权力,必须有法律对他实行限制和监督。第四,政治上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主人和奴隶的关系,因为政治家所治理的人是自由人,他所执掌的权力乃是平等的自由人之间委托而来的权威。第五,全体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每一个人都应该是统治者,而不应该是只被别人统治的奴隶。但要让人人同时都是统治者在事实上不可能,只有轮流统治,便要采取选举甚至抽签的办法让人人都有执政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