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新天地彩蝶轩,那20年后的和平饭店(第4/4页)
“开始的时候,很多人纳闷,你沈公子怎么就那么傻,开饭店什么的赚那么多钱,都是自己一个人赚的,但却要和赵红兵两个人花呢?我总是一笑了之。首先,我和红兵是过命的交情,有多少钱能买到呢?其次,我做生意也好、办事也好,之所以有信心,是因为,我始终能感觉自己的肩膀上搭着红兵的那只手。一切,都和那一夜一样。”
那一天,二狗终于明白赵红兵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那是一个敢于自作主张亲手卸下战友遗体头颅的人。
那是一个曾赤身*.体夹着战友头颅在雷区走上一夜的人。
那是一个在以上情况下,还能照顾战友的人。
完成以上三点,还不够可怕。可怕的是在沈公子的描述中:这个人,在做以上的事的整个过程中,情绪没出现一丝丝的波动。
或许他的情绪也出现了波动。只是,别人看不出来。
那天以后二狗也明白了,能和赵红兵做对手的人,在我市,可能真的是没有。
即使张岳不是赵红兵最好的朋友,而是仇敌。他俩如果火拼一次的话,那么,谁会胜呢?
相信大家心里也早已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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